一、项目概况
根据规定,因公出国(境)组派单位可选择符合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为团组安排境外食宿、交通、翻译等社会化服务,现拟就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中团组提供境外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入围资格比选。
二、资质要求
(一)参与比选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出国(境)旅游业务,营业执照上标注的住所为福州市辖区内地址,登记机关为福州市辖区内主管部门。
(二)如果本委团组拟委托购买的机票为国内航空公司经营的航线,则参与比选机构必须联系和确保由具备公务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和代理机构(经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定的并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公布)为团组采购公务机票。
三、评分标准
此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报名须知
报名单位请于2019年5月24日至3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7:30、5月31日上午8:00-9:00委托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前往福建省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递交比选材料。(材料说明参见附件1)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7号楼3层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42476
五、工作安排
1.比选材料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所有比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文件袋封口加盖骑缝章,如无密封盖章则视为无效。2019年5月31日上午9:00召开比选评审会。
2.如果参与比选机构的数量少于或等于3家,其中得分高于合格线的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入围。
3.如果参与比选机构的数量大于3家,其中得分高于合格线的按分数由高到低的前3家入围。
4.根据每个团组的实际情况,本委将在确定入围的机构中进行具体团组的综合比选,以确定每个团组的境外社会化服务承接方。
附件:1.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比选材料清单
2.参与比选书(含真实性承诺)
3.2016-2018年度承办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表
4.国(境)外目的地旅游企业交流合作资源证明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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