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20〕9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目标,补齐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短板,进一步提高精神卫生规范化医疗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我委组织制定了《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神障碍医疗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做好精神障碍诊疗相关培训,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不断提升精神障碍诊疗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
附件: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11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解读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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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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