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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82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1月13日17时30分起,8个区域调整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一、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建新镇阳光城新界小区;
2.上渡街道正祥滨江假日29号楼;
3.金山街道风荷苑;
4.金山街道冬馨苑13号楼;
5.金山街道金山大景城2号楼;
6.三叉街街道金浦小区一期一区1-9座;
7.盖山镇盖山新苑2、3栋。
二、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高湖秋月、金浦小区、联邦新城及周边地块【包括江边新苑一、二期小区、东城美居、中庚东金小区、金浦集贸市场以及其中零星地块(滨海高湖秋月2座除外)】。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要求,继续参与即日起至11月15日上午6:00-12:00的区域核酸检测,压实疫情防控个人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无疫小区”创建,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定期“应检尽检”,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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