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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第67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调整以下区域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一、将1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11月10日19时起将上街镇国宾大道和红峰社区校园路交叉口的瀚海首筑小区,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二、将4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1月10日20时起将甘蔗街道龙峰花园1、2、12、13、16号楼、滨江苑A区12#楼、第一市场及上街镇金屿村侯官路46号,4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要求,压实疫情防控个人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无疫小区”创建,主动参加区域核酸检测,自觉减少流动,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堂食、居家办公,一起“慢下来”。让我们齐心协力,一同守护,携手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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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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