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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最新通告来了!

来源:福州卫生健康 发布时间 : 2022-09-23 08:54

    福州昨日疫情

  一、境外输入疫情

  9月21日0—24时,我市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入;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治愈出院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解除隔离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

  截至9月21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82例,治愈出院178例,在院治疗4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8例;现无境外输入疑似病例。

  二、本地疫情 

  9月21日0—24时,我市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我市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无本土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三、密切接触者

  截至目前累计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1969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9519人,其余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闻多看点

  福建通报

  一、境外输入疫情

  9月21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厦门市3例)。

  当日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福州市2例、厦门市1例);解除隔离2例。

  截至9月21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085例,目前住院103例,无死亡病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隔离医学观察14例。

  二、本地疫情

  9月21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厦门市1例)。

  当日无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3例。

  全省本土确诊病例目前住院8例,无死亡病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7例。

  三、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192819人,尚有363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厦门市思明区通告

  思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23号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厦门市思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9月22日13时49分起,将思明区厦港街道巡司顶社区部分区域(厦港新村11、13、15、17、19、21、23、25、27、29、31、33、35、37、39、41号、厦港新村5-1号;巡司顶巷1、23、25号;巡司顶巷4-2、4-4、4-5、4-6、4-7、4-8、4-10、4-11号;巡司顶巷6号(海龙小区);巡司顶巷10、12、6-1、6-2、6-3、6-4号;思明南路483、485、487号;巡司顶巷3、5、7、9、16号;永福宫巷1、3、5、7、9、10、11、12、13、15、17、19、21、23、25、27号;思明南路479号;巡司顶巷16-1、16-2、16-3、16-4、16-5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思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厦门疾控提醒

  厦门疾控提醒广大市民游客,所有入(返)厦人员抵厦后应立即在一场两站(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进行落地检(通过自驾等方式的自行就近检测),并在第三天再检测一次(免费)。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须主动向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

  请注意!

  入(返)榕要求有调整

  来看最新通告

  福州最新通告

    截至9月22日10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疫情高风险区737个,中风险区810个,低风险区124个,涉28省66市134县。高、中、低风险区实时信息以国务院客户端(查询方法详见附件2)、各地区官方公告为准。

  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对从风险区域入(返)榕的人员按规定采取健康管理措施:高风险区入(返)榕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中风险区入(返)榕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不符合条件的转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入(返)榕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实施三天两检并做好健康监测。措施实施时间均以离开风险区域起算,已经超过7天的,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健康管理,具体健康管理追溯起始时间详见附件1。

  二、西藏、新疆、四川省成都市等省外入(返)榕的人员:7天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务请在抵榕时就近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入(返)榕的人员:对9月2日(含)起有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参照中风险区入(返)榕人员执行,超过7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健康管理。

  三、近期我市市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风险区域(见附件1)。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风险区域入(返)榕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返)榕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特别是3至11岁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配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18岁以上市民第二针疫苗接种已满六个月的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1.风险区域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追溯起始时间一览表

  2.国务院客户端高中低风险区查询二维码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附表

  附件1:

  风险区域入(返)榕人员

  健康管理追溯起始时间一览表

  

  附件2

  附图:

  国务院客户端全国高中风险区查询二维码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