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 (记者 赵星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提出8个方面部署,包括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公共政策制定充分考虑儿童视角、公共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理念、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筑牢儿童成长安全底线和保护防线、宣传儿童友好理念、完善政策支持、加强组织实施等。
《意见》提出,在教育、托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儿童福利等涉及儿童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中,营造符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空间和环境。以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出行环境等为重点,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增补儿童运动、游乐、休憩、校外实践等场所和设施,建设安全健康、舒适便利、功能完善、趣味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空间。推动公共场所、交通站点、旅游景区等按有关标准配置母婴和儿童卫生设施。
《意见》提出,加强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的管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将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为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引导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0~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加强对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以及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全链条、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意见》同时明确,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文明城市建设。将各地推进儿童友好建设情况纳入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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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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