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记者 赵星月)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产前筛查机构、产前诊断机构以及开展相关检测项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质量管理;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指标内容,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指标信息收集分析,促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标准化、同质化;将质控结果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校验、随机抽查等内容,强化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质量。
据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适时开展国家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监测。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闽政通APP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