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特约记者 李雅)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的若干措施》。《措施》明确,健全孤独症儿童筛查干预服务体系,做到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广覆盖;到2025年,每个设区市要有1所市级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孤独症儿童诊断康复工作,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要有1所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孤独症儿童诊断康复工作。
《措施》提出,制定完善孤独症诊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逐步提高孤独症儿童门诊待遇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做到“应助尽助”;康复服务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不超过1700元、每年不超过1.7万元执行;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不超过2000元、每年不超过2万元执行。
《措施》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独立设置专门招收孤独症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尽早为孤独症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或孤独症儿童家庭依规纳入低保,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免除核算1名实际照护人的非固定就业收入;支持成立民办非营利性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对其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实行优惠。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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