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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负压救护车及救护车

    洗消方舱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通知

来源:委医政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22-01-13 15:34

各负压救护车、救护车洗消方舱相关供应商:

根据省政府公共卫生补短板行动计划安排,省卫健委近期拟开展负压救护车及救护车洗消方舱项目集中采购工作现进行采购需求调查,分为负压救护车(包1)和救护车洗消方舱(包2)项目。请有意向参与采购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将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相关材料于2022年1月20日17:30之前采用邮政EMS邮寄方式提交省卫健委,送达时间以本单位人员邮件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一式一份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符合基本技术要求的产品相关材料指:

(一)产品技术白皮书应当具备负压救护车(包1)、救护车洗消方舱(包2各项设备、设施具体参数及外观介绍说明;

(二)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三)供货响应能力说明;

(四)供货服务方案;

(五)必要的第三方证明文件

(六)符合要求的负压救护车(包1)、救护车洗消方舱(包2)的参考价格。

二、产品的基本技术要求:

(一)负压救护车1基本技术要求:

1.整车基础配置需符合:

外形尺寸:5800≥长≥5300mm、2000≥宽≥1900mm、2700≥高≥2300mm医疗舱尺度3200≥长:≥2700mm、1800≥宽≥1600mm、1900≥高≥1700mm整备质量:≥2480 Kg额定功率:≥100Kw最大扭矩:≥350N.m排放标准: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VI标准空调系统:冷暖空调,前后双空调,独立控制

2.车辆装置配置需包含:

    警灯警报系统中隔板医疗舱负压系统(卫生部标准)、担架式负压隔离舱控制系统电源系统、中心供氧系统担架系统杀菌系统、照明系统输液固定系统、安全扶手、乘员座椅驾驶室与医疗舱配双向通话系统、灭火器、垃圾桶等

3.车辆医疗急救配置需包含:

十二导心电除颤监护仪、急救呼吸机负压吸引器北斗定位系统等抢救车常备设备。

(二)救护车洗消方舱(包2)基本技术要求:

    1.整体技术要求

1方舱应为钢架结构集装箱式可吊装舱体,采光良好,铺设水、电、网路、监控和空调系统

2方舱内部应达到10万级洁净标准,使用医用钢制气密门和钢制净化门,配可视窗、闭门器、中空封闭窗,具备断电应急开启功能

3急救车辆内外消毒应一次性完成,消毒时间不应过长,需采用程序控制,操作界面方便简洁

4车辆消毒效果应符合标准,有相关效果检测报告 

5方舱内需采用新风净化系统和排风高效过滤系统

6方舱配电和控制系统需安全稳定,设立独立的配电柜和系统控制柜

7方舱应适应不同场地条件,易于组装、拆卸和运输。

2.功能分区及要求

救护车洗消方舱应由多个模块构成,模块之间由封闭通道连接,具备救护车消毒区、人员消毒区、缓冲区、淋浴更衣区

1救护车消毒模块救护车消毒方舱采用程控自动化消毒设备,可以进行救护车辆内外一次性消毒工作,消毒舱体积不小于130 m³。车辆消毒程序具备防疫消毒、常规消毒功能,预留防化消洗备用功能

2)人员消洗模块人员洗消方舱模块分为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用于人员脱离救护车后的消毒、缓冲和清洁,一次可同时容纳2-3人同时作业,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半污染区用于急救人员脱卸防护用品流程,医疗废物的临时收集及存放,进行手卫生等消毒处理,配备冷暖空调

清洁区用于人员清洗及常规清洁。配备2个人员淋浴间、2个更衣室、储物柜、清洗操作台和冷暖空调。

3设备模块救护车消毒方舱、人员消洗方舱的配套设备应单独设立设备舱,用于强弱电系统设备、控制系统设备、消毒设备、通风设备和其他必须设备的安装。

    3.在发生疫情时,供应商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运输车辆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将救护车洗消方舱(含舱内设备)转运至要求地区,为救护车洗消方舱配备必要的专用电源线路等设备,同时派出必要的技术维护人员协助进行洗消方舱的重新配置,保证救护车洗消方舱在运至目的地后及时投入工作。上述技术维护人员随洗消方舱进行保障至任务结束。

    三、材料邮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医政处。联系人:伍小姐、易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50554、87951897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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