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疾控局,省疾控中心,委直属各单位,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
现将《福建省“十五五”中医药振兴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十五五”中医药振兴发展规划
为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根据《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总体安排,坚持守正创新、改革赋能、统筹协同,巩固提升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立足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区位优势,深挖闽派中医药精髓,统筹城乡区域中医药资源配置,强化医教研产协同,推动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一体贯通,加速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到2030年,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特色优势充分彰显,人才梯队与创新体系更趋完善,产业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文化影响力持续扩大,独特价值全面发挥,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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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十五五”时期中医药主要发展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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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5年 |
2030年 |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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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人) |
0.59 |
0.71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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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 |
59.21 |
6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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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2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比例(%) |
54.98 |
7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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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医类总诊疗人次占全省总诊疗人次的比例(%) |
18.62 |
23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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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人次占机构诊疗人次的比例(%) |
24.37 |
27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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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1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的比例(%) |
48.04 |
8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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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 |
90.68 |
98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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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 |
65.96 |
8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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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
25.44 |
33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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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不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院;2.全省总诊疗人次不含村卫生室诊疗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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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不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医院;2.全省总诊疗人次不含村卫生室诊疗人次。
二、建强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做强龙头引领
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项目建设,“一院一策”推进省级中医医院发展。
(二)做大骨干支撑
支持中医医院开展病房改造提升和设备设施更新。提升设区市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分级诊疗作用。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强基提质,全面建设“两专科一中心”,实现县级中医医院100%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
(三)做实基层网络
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方案,健全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推进共享中药房与中药配送服务项目,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智慧共享中药服务中心。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建设县域推广基地。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发挥精品中医馆示范作用,加快中医阁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对口帮扶、专科协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明溪县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和中医药产业发展。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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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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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支持一批具备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2.县级中医医院强基提质建设。力争实现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项目建设全覆盖。 3.中医馆、中医阁服务能力提升。支持15%中医馆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中医阁覆盖率不低于10%。 4.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力争创建5-8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发挥基层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
三、提升中医药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强化疾病治疗能力
推进各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组建中医专科联盟。鼓励设置“经方门诊”“经典病房”和中医专病门诊,针对重点人群打造优势病种诊疗品牌。完善质控体系,强化评审评价与绩效监测。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加强护理人员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开设中医护理门诊。
(二)彰显预防保健优势
推进省级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平台、治未病联盟、治未病重点专科建设。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干预方案,构建“社区-医院-个人”管理模式。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药干预试点。基层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保持在75%和85%以上。
(三)提升特色康复水平
依托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和强基工程,推动中医康复特色优势提质升级,打造中医康复护理服务体系福建样板。支持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建设中医康复中心项目。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推动康复机构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
(四)提高中药药事能力
指导中医医院推进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升级,鼓励提供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和加工服务,强化中药处方点评。规范“共享中药房”和代煎配送服务管理。优化中药制剂调剂品种目录,健全调剂机制。支持建设区域中药制剂配制平台。
(五)增强公卫应急效能
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建设,健全院内感染防控体系,提升应急救治能力。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强化各级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培训演练。健全中西医协同应急机制,在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挥中医药作用。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普遍设立急诊科,强化县域中医急诊急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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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高质量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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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国家级中医质控中心、中医优势专科中心等项目。 2.推进实施福建省医疗“登峰计划”,支持29个国家级、65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 3.支持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和省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项目。支持地方建立集教学、演示、研修于一体的中医技术培训基地。 |
四、建立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
(一)推动中西医融合发展
持续提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水平,鼓励非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推动中医诊疗服务深度融入各相关临床科室。推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中医门诊、设置中药房、开设中医病房,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中药制剂室。推进基层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中西医联合诊疗。
(二)拓展中西医协作网络
鼓励非中医医疗机构科室间、医院间、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深化中西医协同攻关。深入推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省级协同试点,制定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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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中西医协同发展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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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取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开展省级试点,提升中西医协同服务能力与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能力。 2.遴选一批非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科室建设,提升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 |
五、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
(一)深化医教协同改革
推进省局共建福建中医药大学,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院校-师承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建立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监测评估机制,提升基地培训质量。
(二)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中医医院按标准配齐配强中医医师,强化非中医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人员配备。开展“岐黄闽医”人才培养。加强基层人才供给,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和骨干人才培训。大力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确定一批西学中培训推广基地,开展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西学中骨干人才等多层次西学中人才培训。
(三)完善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
推动中医药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以准入考试为基础、覆盖中医师成长全周期的评价考核体系。支持“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人才使用模式,落实基层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等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培育选树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名中医,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六、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及经典传承
围绕中医药核心关键问题,推动中医原创理论研究,挖掘中医药防治疾病的作用机制,创新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及方法。加强中医药古籍保护利用和省级数字图书馆建设,强化古籍智能化挖掘利用。加强对“闽派中医”学术思想、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活态传承,支持闽医学术流派发展。加强畲医药发掘传承保护。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
(二)加强科技平台建设
完善省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开展省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省级中医药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创平台建设,争取新增1-2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鼓励支持科研能力较强的中医院建设中医药研究型病房,围绕重大慢病、重大疑难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等开展高质量的中医临床研究。
(三)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强化有组织科研,统筹科技、教育、卫健等部门资源,聚焦中医基础研究、中医临床研究、中药新药、中医药器械装备、关键共性技术等,实施一批省级中医药科技项目,积极争取中医药领域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医医院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充分发挥中医药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作用,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发展。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加快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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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中医药人才科技培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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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岐黄闽医”人才培养:对接国家中医药岐黄人才计划,遴选培养一批中医药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后备人才,组建一批中医药创新团队,培养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 2.中医药人才平台建设。建设一批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培养一批学科团队和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批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工作。 3.中医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遴选建设一批省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一批加强中医药循证研究体系建设项目,强化中医临床证据基础研究。推进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
七、构建中医药现代化产业新体系
(一)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
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建立闽产道地中药材目录,建设一批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动“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引导中药企业将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中药材生产全过程。加强中药材流通和储备体系建设。争取到2030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20万亩(其中福九味达到75万亩)。
(二)推动中药产业提质升级
探索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培优扶强中医药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互联互通互补。引导中药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梯度建设智能工厂。推动中药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漳州打造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三明、南平、宁德重点发展中药原料生产基地。支持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发展,优化炮制审评和配方颗粒备案程序。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
(三)鼓励中药创新发展
鼓励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开展中药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研发。建立“闽医名方”动态品种库,优先培育向中药制剂或中药新药转化。提升中药制剂研发生产能力,争取国家中药特色制剂能力提升项目。探索实施“新时代神农尝百草”福建行动,深化“山海”药用资源挖掘转化。
(四)壮大中医药产业新业态
开展中医药医养结合行动,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提供机构。引导中医药文化与旅游、体育等领域融合,推广中医养生功法,发展食养药膳、养生保健服务。开展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探索中医药入境消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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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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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以柘荣、浦城为重点和以建宁、明溪、邵武、连城、武平、南靖为重点,加快打造“闽东北山区”和“闽西南老区”两个“福九味”产业带,培育15个中药材提质增效县、打造10个大宗品种种植基地。 2.“新时代神农尝百草”福建行动。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等,开展古籍文献和“山海”药用资源调查,推动闽产药用资源的挖掘和转化利用。鼓励探索开展面向海外的药用资源调查和转化利用。 |
八、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
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供给,开展文化周、科普巡讲、技能竞赛和文化集市等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五进四送三提升”健康促进行动,推动中医药生活化。加强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发挥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主阵地作用,推动基地完善展览展示、互动体验等功能。推动成立福建省中医药文化传播交流专业委员会,完善文化宣传资源平台。支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体验场馆,打造文化特色园区、街区,形成多元化传播载体。
九、扩大中医药开放发展
(一)促进闽台中医药融合发展
支持福建中医药大学牵头建设闽台融合中医药实验室,打造闽台中医药协同创新平台,争取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加强闽台学术交流与文化传承,做优做强海峡两岸中医药学术交流研讨会、传统文化研习营等交流品牌。推动闽台中医药人才交流培养,完善闽台高校联合培养和中医“双向”师承培养机制。加快构建两岸中医药共通标准体系,促进闽台中医药资源双向互通、开放共享。
(二)深化交流互鉴
依托“海上丝路”区位优势,推进中医药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中国-菲律宾中医药海外中心和厦门市中医院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争取新增1-2家中医药海外机构。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深化闽澳、闽港合作,支持福建中医药大学建设闽港澳台联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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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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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创作:创作创制1000个以中医药文化为题材的影视作品、文创产品、图书、动漫、文艺作品等精品力作。 2.师资培育:培育30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科普名师。 3.阵地建设:支持30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全国基地,支持30个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提质升级,支持10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体验场馆建设。 4.支持15个省级以上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转化运用。 5.持续打造“百市千县”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千名医师讲中医”“名医故里学名医”等品牌。 6.实施中医药国际品牌工程。遴选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和产品国际品牌,培养一批中医药国际化复合型人才。 |
十、推进中医药数智化赋能和标准化建设
(一)聚力数智赋能,提升中医服务效能
加快推进中医药数智化赋能提质增效。鼓励医院以算力租赁、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算力,依托省级算力平台优先使用省内公共算力资源,降低算力使用成本。打造闽派中医特色高质量数据集与中医智能体,筑牢省级中医药数据治理底座,推动数智资源向县域医共体下沉,开展数据资产确权转化试点。落实“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开展智慧中医分级评估,支持省级中医医院打造智慧院区、建设专科大模型,归集名老中医经验,推动中医智能辅助决策系统与诊疗装备落地应用。
(二)深耕统计应用,激活数据要素价值
深化中医药综合统计数字应用。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等专项调查制度。在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布局中,持续推动中医药统计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统计数据质控,提升数据质量,拓展共享范围。完善定期发布机制,推动数据资源开放。探索依托“闽诊通”开展中医创新监管试点。
(三)夯实标准根基,助推行业规范发展
促进中医药标准化发展。建立并发挥省级中医药标准委员会作用,建立省级标准项目库。强化标准化人才培养。支持相关标准制修订,推动名老中医临床和科研成果固化为地方标准。支持省级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加强标准推广应用。
十一、深化中医药领域“三医”协同改革发展
深入推广三明医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经验做法,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组织实施三明市示范项目,推进三明市、漳州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优化中医药价格机制,完善中药采购政策,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向中医适宜技术倾斜的支付政策,推行优势病种差异化、疗效导向付费改革,打通中药制剂、闽产道地药材医保使用通道。根据“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要求,推动医疗机构规范收集整理人用经验数据,促进中药制剂、中药新药研发应用。构建激励服务供给的制度环境,推动中医药融入分级诊疗。
十二、强化组织实施
坚持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主要发展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体系。构建持续稳定多元的投入机制,提升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水平。深入实施《福建省中医药条例》,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监督执法网络,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构建常态化监测评估体系,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与总结评估。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营造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抄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