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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时间 : 2026-04-17 22:39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卫生计生宣教中心,省中医药科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6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精神,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以下简称知识角)建设,切实发挥其文化惠民功能,广泛宣传本地名医、名药、道地药材与中医适宜技术等,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知识角主要是通过展板、实物、模型、中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中医阅读角或电子触摸屏、LED屏等新媒体手段,帮助城乡居民了解体验中医药文化、掌握养生保健知识的相对固定区域。知识角是中医医疗机构传播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的重要窗口,建设好知识角有利于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

  (一)体现便民利民,普及实用养生知识。知识角要方便就诊及陪诊人员学习、体验中医药知识,了解中医食疗、穴位按摩、四季养生等实用技巧,帮助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提升自我保健能力。

  (二)有效传播中医药文化,增强中医药认知认同。知识角能让就诊及陪诊人员更好地了解中医药的历史渊源、诊疗理念,更能直观感受传统中医药的实用性和科学性,逐步消除认知误区,增强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和自信心。

  (三)积极延伸服务触角,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知识角是延伸中医药诊疗服务的重要平台和窗口,能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服务内涵,有利于拉近医患之间距离,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

  二、建设内容

  各中医医疗机构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原则,扎实推进知识角建设,建设内容可参考《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指南》(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址布局合理。要充分利用候诊大厅、连廊等群众易到达较宽敞区域,标识醒目、布局合理,划分展示、体验、阅读等功能区。小型中医医疗机构知识角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较大机构不低于50平方米,风格与医疗机构整体环境协调。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在院区建设中草药植物展示区,方便群众了解中草药的性状,也可作为中小学生学习中医药知识的阵地。

  (二)完善设施配置。可配备展板、实物、模型等基础展示载体,内容图文并茂、每年更新不少于4次;运用电子设备播放科普内容,方便群众便捷学习;有条件的可配备艾灸仪、刮痧板等体验设备,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指导;设置阅读区,配备不少于6种中医药科普资料并定期更新。

  (三)规范内容建设。科普内容需权威准确,杜绝虚假误导,贴合群众需求,聚焦重点人群,普及四季养生、慢病调理等实用知识,形式丰富多样,兼顾不同群体学习需求。

  (四)强化管理运行。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可定期安排专业医护人员负责讲解、指导,开展培训。建立内容和设备更新机制,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健康咨询和知识讲座,提升群众参与度。

  (五)突出特色提升。结合自身特色和地方中医药资源,打造特色知识角,融入道地药材、特色疗法等内容,创新服务模式,有条件的可延伸服务至基层社区乡村,进一步扩大科普覆盖面。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知识角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因地制宜建设好知识角。

  (二)各中医医疗机构合理安排经费,切实保障知识角内容更新及长效运行。

  (三)各地中医药主管部门做好指导监督,及时督促整改提升,确保知识角发挥实效。省卫生计生宣教中心应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加强对各单位建设知识角的业务指导。

  省卫生计生宣教中心联系人:陈鹏飞,联系电话:18060500015。

 

  附件: 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指南

 

  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