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推进我省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省级中医优势专科申报遴选工作有关要求,经申报遴选、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审定等程序,确定了65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项目单位认真做好专科建设管理。
一、强化方案引领。各项目单位要对照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标准及我省医疗“登峰计划”建设方案,实行“一项目一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本专科的建设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及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可量化、可考核、可落地,切实压紧压实建设责任。按照2028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进行阶段安排,每个专科的建设方案经由项目单位报各地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省属医疗单位直接报送)审核后,于2026年6月15日前报省卫健委中医一处审定后执行。
二、聚焦能力提升。各项目单位要以专科、专病及疾病优势环节能力建设为突破口,持续优化完善诊疗方案,突出中医药特色,体现中医药优势,不断提升临床疗效和综合服务能力。重点要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专科特色文化,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推动专科整体水平持续提升。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我省医疗“登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拨付的项目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拨付的项目建设经费原则上不用于购置非中医药技术设备。各地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把专科建设成效纳入医院考核体系,定期对本专科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并实行动态调整。对建设进展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专科,要督促限期整改,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发挥预期效益。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专科建设推进情况定期开展评估,对推进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项目,将采取收回资金、停止项目单位其他项目申报等处理措施。
附件: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名单
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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