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监督函〔2024〕470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健康监督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4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满足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省卫健委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请你们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于4月8日前书面反馈我委。
联系人: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处 林伟,电话:87823903
附件: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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