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中医函〔2023〕2108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2〕41号)及福州、莆田、南平市卫健委上报的评审结论与公示结果,经复核,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连江县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27年10月,编号ZYEJ413002)。
莆田市荔城区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27年10月,编号ZYEJ413049)。
武夷山市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27年10月,编号ZYEJ413035)。
请各地各医院针对等级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