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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2-10-14 11:41

闽卫医政〔2022〕118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我省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我委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

  护理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加快护理事业发展,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规划》要求,结合我省护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全省护理事业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要求,将护理事业发展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以提升护理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为重点,完善护理管理机制,深化优质护理服务,丰富护理服务内涵,拓展护理服务领域,全省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护理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共有注册护士12.25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为2.95人,医护比1:1.16,注册护士总数较2015年增长30%,且保持每年平均6%左右增长率,护士队伍的规范化、专科化培养和培训不断完善与提升。
  二是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改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各级医院优化护理服务流程,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医护一体化、多学科合作模式,群众就医感受和满意度持续提升,2020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福建省门诊和出院患者满意度分别位居全国第3名和第4名。
  三是护理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地以深化医改为突破口,通过岗位管理、分层管理、专科护士培养、信息化建设等,加强护理管理,关心关爱一线护士,落实激励措施,进一步稳定护理队伍。
  四是护理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各级医疗机构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因地制宜探索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新模式;拓展护理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中医护理;推进老年护理,逐步建立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高质量护理服务。
  我省护理事业在“十三五”期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比,护理事业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护理队伍绝对数量尤其是基层护理人员数量不足,千人均注册护士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护理服务模式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探索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居家护理服务和“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过程中,在专科护理收费、多学科联动机制、护理职业价值体现等方面的支撑保障政策不健全,长效发展机制未建立;三是护理学术水平与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护理学科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
  (二)“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全面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福建建设对我省护理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将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引领,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护理事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人民健康需要,构建全面全程、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差异化、多样化护理服务需求。
  2.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我省护理事业发展赋予了新使命。做好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的一项民生工程。“十四五”期间,要持续加强老年护理人员培养培训力度,聚力发展多样化老年护理服务模式,满足失能、失智老人护理服务需求,缓解老龄化社会的照护压力。
  3.卫生健康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我省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信息化、智能化的迅速发展以及与卫生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卫生健康领域的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为推动护理服务模式创新和转变、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护理服务效率、改进改善护理服务体验、实现护理管理科学化创造了有利条件。人民群众对差异性、高质量的护理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进一步从管理、技术、服务、人才等多层次统筹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深化医改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丰富护理服务内涵与外延,提升护理管理水平,拓展护理服务领域,推动全省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护理服务。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护理事业达到以下目标:
  全省护士总量达到14.75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42人,护理队伍数量持续增加,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能够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责任制整体护理有效落实,护理服务显著改善,更加贴近群众和社会需求。护理内涵不断丰富,护理外延进一步拓展,老年、社区、居家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护理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护理质量持续改进,调动护士积极性的机制逐渐建立完善。

专栏1“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2020

2025

1.注册护士总数

12.25万

14.75万

预期性

2.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人数

2.95

3.42

预期性

3.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

1:1.16

1:1.20

预期性

4.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

实际开放床位与全院护士比

实际开放床位与全院病区护士比

1:0.78

1:0.57

1:0.85

1:0.65

约束性

5.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

实际开放床位与全院护士比

实际开放床位与全院病区护士比

1:0.65

1:0.47

1:0.75

1:0.55

约束性

6.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工作的护士数(人)

4.13万

5.0万

预期性

7.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总量的比例(%)

/

≥95

预期性

8.二级及以上医院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比例(%)

/

≥90

预期性

9. 二级及以上医院新入职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

≥90

预期性

10.相关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

≥90

预期性


  备注:相关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包括:老年护理、儿科护理、重症监护、传染病护理、急诊急救、康复护理、中医护理专业护士。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护理服务体系
  1.优化护理资源布局。一是结合我省疾病谱特点及医疗护理需求,建立健全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护理服务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护理服务体系。医疗机构结合等级和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主要提供疑难、急危重症患者护理;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主要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强化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转诊配套措施。三是提升强化护理服务质量同质化水平。创新探索护理服务模式,依托当地综合实力强、护理学科水平高的三级医院,通过医联体、县域医共体、护理专科联盟等形式,建立区域内护理服务网络,实现家门口的高质量护理服务。
  2.增加护理服务供给。引导部分一、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护理中心等;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不断增加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的床位数量,鼓励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家庭病床、居家护理服务和康复护理服务,提高护理服务供给水平。加强与医保、民政、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动并提供政策支撑保障,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将机构内护理拓展至社区和居家,为出院患者、康复期、终末期、慢性病、母婴人群或高龄体弱、失能失智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专业、便捷的护理服务。
  3.建立医疗护理员队伍。开展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工作。委托省/市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开展医疗护理员的规范化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工作机制,力争到2025年底,完成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所有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人员的规范化培训。以闽政通电子证照的形式为培训考核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发放培训合格证书,推动正在从事或拟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主动自愿参加培训,规范提高其从业技能,为我省医疗护理员队伍提供专业优质的人力资源保障。探索建立医疗护理员分级管理制度,协助推动各地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1.持续增加护士数量。根据深化医改和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整体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护士队伍数量,特别是从事老年护理、社区护理、传染病护理、安宁疗护的护士数量,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护理人员数量。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工作量等增加一线护士数量,科学合理配置护士人力,满足临床工作需求。医疗机构床护比指标纳入医院评价及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保证临床一线护理岗位的护士数量,兼顾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紧急需求的人力储备,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比力争达到95%。
  2.提升护士培养培训质量。加强临床护士“三基三严”培训。提高基础护理和责任制整体护理能力,增加多学科、交叉学科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护士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感染科护理队伍建设,加大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考核,提高医院感染防控能力。完善新入职护士、护理管理人员及专科护士培训体系,加强分层级培训,探索创新护理管理人员培训模式,全面提升护理专业能力,强化护理管理思路、基本方法和管理手段培养,提高护理管理者角色胜任力。

专栏2 护士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新入职护士培训。切实提高新入职护士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参照《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到2025年,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健全新入职护士培训机制,培训率不低于95%;二级及以上医院结合实际开展新入职护士培训,培训率不低于90%。

护理管理人员培训。委托省/市护理质控中心开展二级及以上医院护理管理人员培训,拓展护理管理队伍思维能力,提升护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高护理服务效能,到2025年,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比例不低于90%。

专科护士培训。推动护理学科向专科化发展,加强专科护士培养,特别是老年、儿科、重症监护、传染病、急诊急救、康复、中医等紧缺护理专业专科护士的培养,发展专科护士队伍。启动在岗超过5年的专科护士再培训,提升专科护理服务水平。

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委托省/市护理学会按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分期分批对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医养结合机构中正在或准备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开展培训。到2025年,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率达90%以上。


  3.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的相关要求,在护士执业环境、薪酬待遇、培养培训、职称晋升、专业发展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条件。医疗机构要建立人事、财务、医务、护理、后勤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护士福利待遇,改善护士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有效预防和降低护士在护理工作中发生的职业危险,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对于在护理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和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4.调动护士积极性。医疗机构要健全护理岗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在护士岗位设置、薪酬待遇、职称评聘、人力管理等方面,统筹考虑编制内外护士,实现护士职业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护理队伍激励机制,优化护士评聘考核和绩效考核,强化临床导向,引导护士立足护理岗位,夯实临床护理实践,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岗位聘用、绩效分配、奖励评优等挂钩,向临床一线护士和基层护士倾斜,通过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
  (三)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
  1.持续深化优质护理。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夯实基础护理质量,落实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理念,丰富护理专业内涵,护士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群众提供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康复促进、心理护理等一体化服务,体现人文关怀,实现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其他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比例明显增加,群众获得感显著提高。
  2.推动建立医疗护理员制度。在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建立患者住院“无陪护”相关服务规范、运行和保障机制,推动医院建立医疗护理员制度。护理员由医院统一聘用(或通过劳务派遣),医疗护理员在护士指导和管理下,为住院患者提供全面、全程、连续、安全的生活护理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3.提升护理信息化建设水平。促动信息技术与护理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和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结合发展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疗健康”等要求,推进护理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积极优化护理服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提高护理工作效率,减轻护士工作负荷,保障护理质量安全。建立基于问题和需求导向,具备护士人力调配、岗位培训、绩效考核、质量改进、学科建设等功能的护理管理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发展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的护理管理。
  4.持续加强护理学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重点人群的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加强护理学科建设,通过学科建设带动护理人才培养和护理服务能力提升。开展护理重点专科评审,打造和培育一批省级临床护理重点专科,各地、各医疗机构要加大护理重点专科建设的经费投入,推动专科护理和亚专科护理的发展,形成一批专科护理特色明显的优势专科。鼓励三级医院加大护理科研投入,设立护理科研基金,建立护理科研岗位,完善科研人员的编制管理,职称晋升以及岗位绩效。探索建立护理科研管理组织,引导医疗机构开展系统性科研思维、科研方法的系列训练,培养一批护理科研骨干。推进护理科研与临床紧密结合,形成护、教、研、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学科整体发展态势,提升我省护理专业在全国科技量值的排名。
  (四)补齐护理短板弱项
  1.全面加强老年医疗护理。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据区域内人口老龄化程度、老年人疾病谱特点及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合理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人才梯队建设,增加老年医疗护理专业护士数量,提高老年医疗护理服务队伍人员专业化能力。增加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医疗护理员数量,加大培训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培训一批老年方向的医疗护理员,提升为老年患者提供生活照护的从业技能。扩大居家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护理服务”、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积极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专栏3 老年医疗护理提升行动

增加老年医疗护理资源。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或者有一定条件的二级医院通过转型扩建的方式增加护理院、护理中心、护理站等数量。到2025年,全省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机构和床位数量显著增加,逐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需求。

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按照国家印发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创新多元化服务模式,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健全价格支付政策等。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加快提升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按照国家印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开展拟从事或者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培训,提升为老年患者提供生活照护的从业技能。

推动老年居家医疗护理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护理服务”、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积极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2.提升基层护理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护理专科联盟、专家联合团队等,通过技术下沉或输出管理、培训等方式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帮助基层护理人员提高专业能力。充实基层护理队伍,增加基层护士人力配置,到2025年,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达到5万人。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医疗机构为基层护士开展专项培训。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基层护士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护士在老年护理、康复护理、慢病管理和安宁疗护等方向的专业化能力。
  3.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工作。推动福州、漳州市增加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引导更多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安宁疗护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安宁疗护病床,满足老年肿瘤晚期等患者的需求。到2025年,福州、漳州市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在福州市第一医院建设省级安宁疗护培训基地,不断完善标准化、规范化安宁疗护服务。对从事安宁疗护工作的医护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切实提高生命终末期患者的安宁疗护质量。支持全省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
  (五)推动中医护理发展
  健全完善中医护理常规、方案和技术操作标准。培育发展一批中医护理重点专科。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护理进一步向基层和家庭拓展,加强中医护理和“互联网+护理服务”、老年护理服务、慢病护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人民群众在中医护理健康服务中的获得感。强化中医护理人才培养,提升中医护理科研支持力度,切实提高中医护理服务能力。
  (六)强化护理交流合作
  深入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间护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在护理管理、人才培养、制度政策、护理技术等方面加大交流合作力度。充分借鉴先进护理理念、实践经验等,结合我省实际,健全完善护理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制度政策,助力全面推进健康福建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推进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护理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全面推进健康福建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持续深化医改总体规划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护理工作与其他工作统筹部署、同步推动实施原则,有序推进。
  (二)促进实施,加强监测评估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监测评估方案,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定期评估规划实施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2023年和2025年省卫健委将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属医疗机构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和终末期评估,以增强规划执行力,通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对各单位实施规划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护理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护理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成效和典型经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增进全社会对护理工作和护理队伍的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护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福建省“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福建省“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图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