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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308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0-07-17 17:06

闽卫督函〔2020〕211号

答复类别:B类

李红委员:
  《关于推进我省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提案》(202030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卫健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卫健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进一步推进我省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我委在规范老年护理服务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出台相关政策。2019年5月,省卫健委联合省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卫医政﹝2019﹞46号),加强对护理员的规范管理,加快护理员的培养培训,提高其老年人照护从业。2020年6月,省卫健委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
  二、组织护理员岗前培训。全省已有131家医疗机构通过医院护理部、护理员管理中心、第三方劳务机构等,落实医疗护理员岗前培训,120家医疗机构对医疗护理员定期进行考核评价。省人社厅印发《福建省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医疗陪护人员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将养老护理员等与医疗陪护相关的行业工种纳入补贴范围和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各地人社部门对目录内的职业(工种),按规定适当提高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三、完善护理员技能水平评价。2018年,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122号),并于2019年公布《福建省第二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将老人照护、病患陪护项目纳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范围。目前,全省共有553人获得老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10人获得病患陪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
  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配合做好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督促各设区市认真制定、落实相关政策,配合做好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加强与省民政厅协调,着力解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加强数据共享和利用,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病为抓手,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支持在社区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健全完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一是三级医院主要提供疑难、急危重症患者护理服务,加强护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级医院等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等主要提供老年日常医疗护理、慢病健康管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入护理服务业领域,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举办护理机构,激发市场活力,扩大老年护理服务供给。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大型医院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帮扶带动接续性医疗机构和基层护理服务能力提升。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服务等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老年护理服务标准。统一制定行业规范,建立相应的护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对从业人员的资质进行规定、审查,持证上岗。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资格准入制度督促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统一制定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护理员等四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04号)等文件,借鉴外省经验制定一系列我省养老服务体系护理质量标准,加强对养老机构(医院)护理质量的监督。三是建设优质专业老年护理队伍。协调全省高等医学院校加强老年护理学科建设,加快推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社区护理、中医护理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老年专科护理骨干,解决临床和社区老年护理疑难问题,提供老年患者自我健康管理指导,培训老年护理从业人员,督导老年护理质量管理,开展老年护理相关研究。加强辅助型护理人员(即护理员)培养培训和规范管理,提高其为老年人生活照护服务技能。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支持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参加护理员培训的政策,充分利用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资金,鼓励各类人员到护理服务业领域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四是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通过建立护理联合团队、一对一传帮带、开展社区护士培训等形式,帮扶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社区护理服务能力,鼓励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资源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社区群众提供专业化护理服务。支持护理院、护理中心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大力发展日间照护、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服务,为长期卧床、晚期肿瘤患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其他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医疗护理的人群等提供居家护理服务。鼓励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积极开展生活性服务,增加生活照料、挂号取药、陪伴就医、辅具租货以及家庭照护等服务。
  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卫生健康工作!
  领导署名:柳  红
  联 系 人:潘玉冰
  联系电话:87272803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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