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督函〔2020〕153号
答复类别:B类
叶玉琳委员:
《关于推动社区养老保障老年生活的建议》(202020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近年来,省卫健委持续推动医养结合发展,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特别是在推进社区医疗服务延伸、引导医养签约合作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社区医疗服务延伸。针对97%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群体,通过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方面综合改革,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卫生服务能力。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社区康复、中医养生保健等特色科室,设置和提高康复、护理床位比例。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通过建立护理联合团队、一对一传帮带、开展社区护士培训等形式,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自2017年开始,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全省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等主要服务对象,可以获得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健康咨询评估等,65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2019年以来,通过广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省有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推荐标准,217家经市级复核达到基本标准。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家庭医生签约APP,居民通过下载家庭医生居民端APP,即可进行快速签约登记,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率。截至2019年12月,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34.78万人,健康管理人数238.61万人,健康管理率66.5%。
(二)引导医养签约合作。大力提倡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为养老机构的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等服务,逐步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养老服务机构“养”和“医”对接。目前,全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以医疗机构签约对数为准)1959对,1112家养老机构中有980家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部分地方还采取医联体的方式,为养老院会员提供优质、优先的基本诊疗服务,包括出诊、建立家庭病床、预约门诊、住院、一般体检和慢性病管理,并提供绿色急救通道、预约诊疗、疑难病症诊治、住院、高端体检等医疗健康服务。
(三)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争取国家支持,将我省厦门市列为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基地示范项目,厦门市、三明市、漳州市被遴选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16–2018年,原省卫计委、省民政厅印发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遴选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等有关通知,鼓励各地主动探索,先行先试,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全省遴选出66家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协议合作、区域性医养结合等各种类型医养结合的试点单位。2019年,确定了4家医养结合机构作为福建省第一批医养结合机构综合示范培训基地,通过开展培育建设工作,探索建立较为完善、适合省情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医养结合机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深入健康发展。
当前,我省医养结合工作尚在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如政策法规不够健全、医养服务跟不上需求、医养人才比较短缺等一些问题和困难影响着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积极研究吸纳您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细化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医养签约服务规范,研究配套措施,明确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为养老机构更加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对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项目,加快明确我省的工作规范、服务模式、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和改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鼓励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资源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社区群众提供专业化护理服务。推进护理院(站、中心)、基层医疗机构大力发展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日间照护、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三)强化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整合医疗、体检、护理、康复和养老服务资源,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逐步提供远程监护、中医保健、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等服务。努力构建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市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共享开放提供平台支撑。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汇聚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以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为突破口,通过智能客户端、APP、网站、电视等形式,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情况下,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
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卫生健康工作!
领导署名:柳 红
联 系 人:周 爽
联系电话:0591–87860912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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