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 2021-03-19 09:37
政策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福建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闽政办〔2021〕11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总结并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做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突出提升七个能力(发热门诊收治能力、可转换传染病区救治能力、可转换ICU收治能力、实验室能力、传染病检测能力、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急救能力)、完善三个保障(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保障、应急医疗物资保障、应急医疗设施资源预案保障),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加强我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我省形成职责明晰、衔接有序、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的公共卫生综合响应机制,基本建成体系完整、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常态化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含五个方面19项重点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工作举措、完成时限、责任单位。
(一)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
加强和完善各级疾控中心设施设备等配置,技术能力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并结合常态化防控需要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提升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专业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建设,提升流行病学调查能力。
(二)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处置能力
加强疾控机构、海关、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协同监测和信息共享,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指挥、处置能力,建设完成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提高突发化学中毒事件、核和辐射事件卫生应急救援能力。
(三)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建设
优化二级及以上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的服务流程,完善传染病救治服务网络。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一定比例重症病房,配置心肺复苏、呼吸机等必要设备,具备3-5天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能力。
(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设施和救治能力储备
构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大型公共建筑转换为应急设施等应急医疗资源启用预案以及临时可征用的公共建筑储备清单。健全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完成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五)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
加强科研攻关及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强化医教协同,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在公共卫生防控领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