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4-10-18 08:36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18号)《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等有关规定,结合福建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实际,编制福建省“十四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二、基本原则
福建省“十四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制定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实施健康福建建设,持续深化医改和“三医联动”改革,推动优质健康资源均衡布局。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促进发展。充分考虑高质量发展要求,支持医疗机构科学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推动高端医疗设备在高水平医院合理使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就医需求。二是均衡布局、扩容下沉。聚焦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缩小区域之间资源配置和服务能力差异。三是安全审慎、控制费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起草过程
省卫健委组织有关专家起草、研究、论证,形成福建省“十四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实施计划及配置标准。
(一)配置规划实施计划。省卫健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省的“十四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新增配置规划数,摸底全省医疗机构“十四五”期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需求,结合全省医疗机构布局及发展提升需要,在新增配置规划总量内细化省级和各地市配置数量。实施计划总体上保障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布局相对均衡,与区域医疗服务水平、发展需要相匹配。细化的配置数量将根据各地配置情况统筹管理、动态调整。
(二)配置标准。省卫健委以国家卫生健康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指引》为基准,结合我省实际,组织专家起草形成我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并与《福建省2018-2020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有序衔接。配置标准经过两轮征求意见,第一轮通过各地卫生健康委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意见,省卫健委根据反馈意见组织专家及委内论证研究,进一步修改。第二轮通过省卫健委门户网站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委内研究,最终形成我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
四、主要内容
“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新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146台,新增配置规划按省级和各地细化分布,分年度有序实施,在规划总量范围内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福建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用于福建省医疗机构申请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评审。
下一步,福建省卫健委将进一步通过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推动形成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更加匹配、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适应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体系。
相关链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闽卫规〔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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