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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4年)》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3-06-26 10:40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推广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适宜技术,提高人口素质,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印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福建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4年)》。
  二、文件主要内容
  包括8部分内容。
  一是项目目标。推广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技术和方法,以婴幼儿营养喂养和回应性照护为重点,增强婴幼儿养育人养育照护知识和技能,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同时,还提出10个具体目标。
  二是项目周期。项目在2023年6月-2024年12月开展。
  三是项目地区和目标人群。项目在芗城区、邵武市、仙游县开展试点。目标人群为项目地区3岁以下婴幼儿及其养育人。
  四是项目内容。从服务指南、提升服务能力、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合作机制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服务内容,督促项目地区切实组织做好项目实施。
  五是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分三个阶段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安排。
  六是项目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
  七是项目经费使用与支付。经费分两个部分,其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工作督导、质量控制和经验交流推广经费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予以支持;开展养育风险筛查和咨询指导服务、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家访服务项目由省级按照项目地区3岁以下婴幼儿数量进行专项补助。
  八是项目监测评估。强调注重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年度监测和评估,强化逐级指导。
  相关链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闽卫妇幼〔202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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