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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 2021年第4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1-05-28 16:46

   全省推进医改工作视频会议专刊(第2

   

  按:5月18日,全省推进医改工作视频会议召开。省委书记尹力作出批示,省长王宁出席会议并部署全省深化医改工作副省长李德金主持会议。会上,省卫健委、医保局福州市、厦门市、三明市、漳浦县、协和医院作了发言。为便于各地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相互借鉴改革经验,现将会议相关材料分四期刊发;本期刊发省卫健委、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发言摘要。

   

   

  省卫健委发言摘要

                

  作为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秘书处职责,重点强化包括“意见”在内的、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地落实,认真做好深化医改监测评价督促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协调作用;进一步总结推广三明等地医改经验,借力三明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建设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引导,指导各地因地制宜互学互鉴、取长补短,探索形成更多改革经验,推动我省医改进一步走深走实

 

作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我们将从本系统做起,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群众关切的就医防病难题,大力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严格行业自律、强化综合监管:在行业治理方面,认真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持续纠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医务人员遵规守法意识。全面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强化正向引导与激励,通过亮牌承诺等方式接受监督,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营造安全和谐就医环境。在综合监管方面,要强化体系建设、部门联动,积极推动监管向“大卫生、大健康”领域拓展,牵头建立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将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在机构监督方面,强化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指导职责,完善机构、技术等要素准入和退出机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经营管理自主权。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将临床路径管理纳入临床科室、治疗组以及医生个人考核内容,增强规范经营意识。在行为规范方面,严格落实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文件精神,通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纠正单一病人多次检查、超范围检查等行为。加快推进健康大数据汇聚应用,研究出台区域内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互认目录和标准,分批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共享互认。在服务改善方面,重点针对医疗服务“三长一短”(候诊时间长、交费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看病时间短)、门诊拥挤、看病无序等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大力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行预约诊疗、互联网复诊、慢病长处方、优质护理“无陪护”病区试点系列举措促进形成有序就医格局总之,将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和就医满意度。

 

   

   省医保局发言摘要

  一、持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医保基金提质增效。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巩固完善职工医保省级统筹调剂机制。细化落实各级政府参保扩面、基金征缴、费用控制、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责任,落实国家医保待遇清单制度,促进政策纵向统一、待遇横向平衡。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政府统筹调剂文件规定,各地不得再出台新的待遇政策,其他政策调整的,事先必须报省医保局审核。二是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推进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同步改革,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水平。三是强化医保兜底保障。建立重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保障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推进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平稳融入医疗救助体系探索建立罕见病费用保障机制。全力保障疫苗接种费用。

  二、发挥医保战略性购买作用,完善“三医联动”改革协同机制。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各级医保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集采品种的合同签订、跟踪监测和供应保障工作,细化落实结余留用办法。进一步强化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价格全省共享结果应用。二是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四个市的区域点数法(DIP)收付费改革和第二批DRG试点医院要按规定时间落地结算。同时推进省妇幼等7家医院开展第三批DRG收付费试点。制定与区域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相衔接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指导意见。三是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创新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机制。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衔接和适当提高专家门诊诊查费。

  三、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创新,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重点做好两件事: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精心组织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的“三假”专项整治,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二是继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快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继续抓好全省、福州和厦门“两试点一示范”建设,全面推进医保领域信用管理、智能监控和现场监管,提升第三方服务效率,完善医保基金跨部门联合执法制度。

  四、加快推进“智慧医保”建设,提升医保治理能力。重点做好两件事:一是加快建设全省医保云平台。推进核心业务、大数据分析、医保公共服务、基金智能监管等四大运用系统建设,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加强医保与医疗信息系统的对接,推动“三医”信息共享。二是提高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效能。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窗口服务品牌,推行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医保经办服务等“网上办”“掌上办”,做好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总结推广台胞医保服务中心做法,促进医保闽台融合。落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两定办法”,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促进医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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