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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6-05-15 19:17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闽卫科教函〔2026〕364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疾控中心,委直属各单位,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厦门医学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九医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卫生健康科研人才培养,推进医学科技创新,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6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医学创新课题、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青年科研课题、软科学研究课题、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等5类常规项目。此外,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申报工作另行组织实施。

二、申报总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科研能力和条件。

2.2026年新增承诺自筹资金资助科研项目的福建中医药大学、厦门医学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九医院3家单位,作为医学创新课题、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青年科研课题、软科学研究课题等4类项目推荐单位。新增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3所高校作为软科学研究课题定向项目推荐单位。

(二)项目申请者

1.项目申请者应为申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人员。

2.每名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申请的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1项(含2026年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2026年度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已承担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省中医药科技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申报本年项目。已承担过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该类项目,已承担过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不得申请青年科研课题。

3.已连续两次申报同类项目未获立项的,须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申报。

(三)项目有关要求

1.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总投资超出省卫健委实际资助经费部分,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做出自筹资金承诺。厦门市福建中医药大学、厦门医学院及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九医院等单位开展的项目所需经费及资助额度,由单位自行承担。

2.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

3.涉及病原微生物检测、诊断等科学研究,需提供设区市卫健委出具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证明;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项目,需提供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BSL-3)证明;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实验动物,需提供省科技厅批准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复印件,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动物实验室公章。

4.为避免一题多报或重复立项,研究内容如已获得厅级及以上项目立项资助,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相同研究内容的项目只能申报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他类别项目。

(四)其他要求

1.非定向项目实行限项推荐申报。结合各单位科研能力等实际情况分别下达2026年项目推荐分配指标数(详见附件16各项目申报指南)。软科学研究课题定向项目实行不限推荐申报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名额分配情况,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其中,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仅限推荐申报软科学研究课题定向项目。

3.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6中的相关申报指南。

4.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5.医学创新课题、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青年科研课题及软科学研究课题分A类、B类项目,A类项目由我委立项,省级财政和厦门市资助B类项目由我委立项,项目承担单位资助。如需安排B类项目应附单位资助承诺函,并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否则视为放弃B类资助。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和推荐通过“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2026518正式开放。各项目指南代码及申报、推荐、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如下:

序号

项目类型

指南代码

申报单位

申报截止时间

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

受理截止时间

1

医学创新课题

2026CX0101

622

17:00:00

 

710

17:00:00

(系统关闭)

715

2

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

2026GG0101

3

青年科研课题

2026QN0101

4

软科学研究课题

自主选题项目

2026RK0101

定向项目

2026RK0201-

2026RK0207

5

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

2026TG0101

  (二)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推荐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省属各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项目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厦门医学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九医院负责推荐本单位项目各推荐单位应认真阅读《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申报推荐流程,指导本单位科研人员、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申报工作。所推荐项目通过“省(市)推荐流程”提交并生成受理号视为推荐成功,请各推荐单位按时完成推荐工作。《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推荐汇总表(格式)等相关材料可至“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推荐单位通过“省(市)推荐流程”审核上报项目后,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可见受理号水印)与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并左侧装订,逐级签章后报送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各申报单位资助承诺函、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于规定时间内寄送省卫健委科教处。

联系人:省卫健委科教处  陈莹、黄丽美,联系方式:05918783272187272910,收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

 

附件:

1.2026年省医学创新课题申报指南

2.2026年省卫生健康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指南

3.2026年省卫生健康青年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4.2026年省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课题自主选题项目申报指南

5.2026年省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课题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6.2026年省卫生健康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申报指南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