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
为做好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与项目的备案工作,规范我省干细胞临床研究工作,依据《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和《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与项目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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