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科教函〔2019〕605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计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卫生健康科研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18〕9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2019年省医学创新课题、省卫生健康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省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课题、省卫生健康青年科研课题和省卫生健康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项目等五类省卫生健康科研人才培养项目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医学创新课题
由省财政资助(A类)项目50项,资助经费600万元;立项建议单位资助(B类)项目38项,其中:10项由厦门市卫健委资助,其余由承担项目单位资助。具体项目名单分别见附件1、2。
二、省卫生健康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
由省财政资助(A类)项目100项,资助经费800万元;立项建议单位资助(B类)项目39项,其中:15项由厦门市卫健委资助,其余由承担项目单位资助。具体项目名单分别见附件3、4。
三、省卫生健康软科学研究课题
资助项目12项,其中:由省财政资助10项,经费20万元;由厦门市卫健委资助2项,经费4万元。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5。
四、省卫生健康青年科研课题
由省财政资助(A类)项目101项,资助经费303万元;立项建议单位资助(B类)项目65项,其中:20项由厦门市卫健委资助,8项由厦门医学院资助,其余由承担项目单位资助。具体项目名单分别见附件6、7。
五、省卫生健康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资助项目33项,其中:由省财政资助30项,经费60万元;由厦门市卫健委资助3项,经费6万元。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8。
请各地各单位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为各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各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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