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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福建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方案(试行)》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8-11-21 16:01

为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评价家庭医生签约工作,2018年11月5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福建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方案(试行)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任务落实,规范做实签约工作,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考核指导方案》规定了考核的内容:组织管理履约情况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管理签约服务效果评价

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省级对设区市卫生计生部门开展考核,随机抽取部分县(市、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市级对本市各县(市、区)家庭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突出县级考核。强化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和承担签约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县级绩效考核的促进作用。

强化家庭医生团队考核。承担签约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补偿费用挂钩。

《考核指导方案》明确了考核范围和频率。省级对设区市、设区市对县(市、区)的年度考核均应当覆盖100%的辖区。市级考核每年至少开展1次,县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考核的覆盖面应当达到100%,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县级考核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

《考核指导方案》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卫生计生委将向全省通报省级考核结果,省级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挂钩。县级卫生计生将考核结果作为医疗卫生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参考依据,与医疗卫生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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