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fujian.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2467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福建省卫健委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公开意识,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进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对委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统一格式、加强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0年委机关本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45条,均为全文电子化在“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公开,并报送福建省档案馆和福建省图书馆。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率和及时率均为100%。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福建省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范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0年我委依法受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件,较2019年下降39%,其中信函申请数1件,占1.6%;网络申请数63件,占98.4%。公民个人提出申请60件,占比93.75%;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4件,占比6.25%。2020年度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中,向申请人公开所需政府信息的39件,占比60.9%;申请信息不予公开或需汇总加工不予提供的2件,占比3.1%;申请信息不存在的8件,占比12.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15件,占比23.4%;申请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出咨询、信访、投诉举报事项的21件,占比32.8%。主要申请公开内容是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卫生健康统计数据、政策法规等方面信息。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一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在原有《福建省卫生计生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基础上,重新制定印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结合放管服改革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各处室对原有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截至2020年底,我委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00件, 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9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34件,省卫健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主动在官网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涉及卫生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并规定必须经过委主任办公会议或委务会议研究决定。2020年累计审查各类合同协议40余件。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加强卫生健康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0年累计对100多份以委名义下发的文件、会议纪要等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较好规范了机关的行政行为。
(二)优化政务服务,拓展公开内容
1.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并在委网站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权力清单栏目中予以公开。根据权责清单及时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认为具有一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信息在委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通知公告栏目中予以公开。
2.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0年我省各专业“双随机”执行数为9534个,占总监管单位10.57%,涉及到抽检的任务数达到6502个,占总任务数的68.20%。截至11月30日共执行完结9534个“双随机”(其中1000家被抽中单位监督时处于暂停生产经营或关闭状态),任务完结率100%。2018年我省上线“福建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公示平台”,通过“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子系统”,及时将每年度全省随机监督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计划以及各级监督机构的监督抽检、随机抽查结果按照监管对象、专业分布、抽查时间以及执行结果几个维度进行统一归集整理后主动在网站上公开,为基层监督机构解决了“公开难”的问题,积极践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原则,以震慑违法行为,知悉人民群众。
3.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坚持依法合规的总体原则,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2020年2月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2020年8月完成2019年部门决算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及委门户网站公开《世界银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福建省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等委机关政府采购项目16个,公开内容包括:采购公告(含采购预算及采购文件)、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等。发布《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和监督检查决定等信息公开(2020年度)》。本年度无财政部门做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无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5.及时更新委机关机构和公务员招录信息。在委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公布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信息。2020年度福建省卫健委无公务员招录计划。
(三)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突出公开重点
1.及时发布疫情及疾病防控相关信息。在委网站、“健康福建”微信公众号开设“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健康教育”等10多个宣传专栏。在委网站首页每日更新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每月10日左右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疫情报告查询”“法定传染病疫情”栏目和委门户网站“疫情公告”栏目中发布上一个月我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在委门户网站“传染病防控管理”等栏目中适时发布传染病防控工作进展和防控知识等信息。通过免疫规划专栏、疫情公告等栏目,向社会各界公布在闽台湾同胞子女预防接种和福建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等信息。
2.落实医院质量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权限,由省、设区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分别公开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质量信息,公开的医院质量信息包括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配置、医疗效率、医疗管理、医疗费用等,实行按季度公开(每年的2月、5月、8月、11月公开上一季度医疗机构的相关医院质量信息)。加强宣传,展示医院建设成果。采取医院网站、院报、宣传公告栏、滚动式电子屏幕、导诊、自助查询机、APP、一日清单,对与群众就医切身相关的各种医疗服务信息、价格信息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等事项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药品的价格、收费标准、服务态度、就诊程序、医生护士的安排等。通过加强医疗管理,创新方便群众就医的措施,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成效。
3.持续推进人口监测及生育政策信息化建设。实施一、二孩生育审批电子证照建设,采用全省统一电子签章,实现一、二孩生育登记零材料审批和“秒批”。2020年全省50%以上生育登记通过线上“秒批”完成,极大方便了育龄群众。继续优化全员人口信息部门内部共享,强化共享及时性,丰富共享数据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共享质量。目前,累计共享全员人口信息120万条、出生分娩信息301万条、计划免疫信息683万条、婚检信息99万条、孕妇保健信息379万条、儿童访视信息1920万条、终止妊娠信息4.7万条、节育手术信息34万条。加强全员人口计生信息系统整合,将原有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贡献系统、农村二女夫妇奖励系统、农村贡献奖励扶助系统、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系统、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子系统进行整合升级,建立统一的全省奖励扶助保障系统。开发母婴设施采集和母婴设施导航系统,目前全省已有2000多个母婴设施服务点纳入地图导航,群众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非常方便得到母婴设施服务。建立人口监测评估系统,将监测全过程信息化,提升监测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切实保证人口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将受理再生育子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生育情况证明等高频服务事项入驻省网办事大厅,在全省范围内通办,方便群众。加强统计信息管理,稳妥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改革。
(四)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政策文件时,认真落实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委门户网站作为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并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等载体的作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详细解读,统筹推进政策解读工作。2020年牵头制定了《福建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尘肺病康复治疗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方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的通知》等,均同步起草了政策解读,对文件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指标、落实措施等方面进行解读,并及时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和省卫健委网站公开。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新闻发布。做好日常新闻采访、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工作,依法依规发布卫生健康政策和重点、热点信息。2020年,委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23次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和省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通气会,通报省委省政府和我委防控新冠肺炎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全省抗疫信心。二是强化互动。开通闽侨健康热线,24小时不间断为海外闽籍华人提供疫情咨询服务。建立福建12320热线公众服务门户,为公众提供健康码、预约挂号、疫情防控等各类服务,累计访问量30万人次。建立全省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信息采集系统,每日定时将相关信息共享推送至全国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和闽政通“八闽健康码”应用。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标,积极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成果展示、疫情防控、节气节日等健康科普宣传,引导舆论导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 |
增7 |
170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0 |
17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8 |
0 |
2 |
行政强制 |
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增4/减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61060.93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0 |
4 |
0 |
0 |
0 |
0 |
6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8 |
1 |
0 |
0 |
0 |
0 |
3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3 |
0 |
0 |
0 |
0 |
2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0 |
4 |
0 |
0 |
0 |
0 |
6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群众对公开透明的期待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求日趋多样,卫生健康工作涉及民生,群众关注度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量明显上升。个别申请人因多年信访问题未解决,转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复杂度不断加大,面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压力也进一步增强。二是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形象化、通俗化。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国家卫健委、省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培训,开展对市、县(区)卫健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调研,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工作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耐心细致为申请人答疑释惑,尽最大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进一步提升解读的准确性、贴近性,努力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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