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原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通过本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政编码:350003
电 话:0591-87803372
电子邮箱:fjmhjy@163.com
一、概述
2013年,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原福建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条例》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拓展领域,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密切政府与群众联系,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到位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我委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人口计生年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规范运行
按照《条例》要求,我委不断规范相关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一是建立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委主要领导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委其他领导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处(室)的政府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委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所产生的信息的政治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直接责任。二是制定工作制度。根据福建省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关于《2013年福建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文件;同时,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党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宣传工作要点等年度性工作计划。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是落实反馈制度。发挥“12356阳光服务热线”、主任信箱、信访及人口计生网公众互动栏目的作用,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指南、宣传督促等服务。四是完善审核备案制度。督促各单位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逐级把关,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一致;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办理环节依法依规;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定期统一归档、保存备查,方便公众查询。
(三)推进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重点公开政策法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信息、财政经费、人事工作、办事指南、表格下载、重大工程招投标等。积极配合省政府网站完成“生育收养”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二是优化公开载体。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方便群众的原则,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不断完善网络公开载体。我委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美好家园》网站为主要公开载体,在全省最大的门户网站—《东南网》开设《人口计生新闻网》专栏,全方位公开人口计生工作。根据工作实际,还开设“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保密教育专题”等专栏。通过报刊、宣传小册子、《人口信息》、《人口之声》、《宣教通讯》等刊物,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建设,提升了为民服务水平。三是强化公众互动。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推进“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委领导接受省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美好家园》网专访,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对群众关心的政策、民生、服务等方面问题进行解答。开通“12356 阳光计生服务热线”、主任信箱和网站咨询栏目,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及举报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加强监督检查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证。以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为抓手,认真落实《福建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等制度》,纪检监察部门注重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检查监督制度和违反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把公开工作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中,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发挥网络问政的作用,开设咨询、投诉电话,确保群众的意见、建议、举报和投诉等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同时,自觉接受省政府、省政协及民主党派的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2013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累计97条,其中主动公开55条,占56.8%,依申请公开29条,占29.8%,不予公开13条,占13.4%,主动公开的均在政府网站公开,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和人事信息:主要公开了委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委领导变动及简历、人事招考、人事任免、教育培训、奖励表彰等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公开了各类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信息:主要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和专项工作方案等内容;科教类信息:主要公开宣传教育、文明生育、工作通报等方面的内容;其它重要文件信息:内容涉及工作、管理情况和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此外,还对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开了部门财务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分配有及政府采购信息等,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网站公开。我委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美好家园”网站和《东南网》开设的《人口计生新闻网》专栏,公开有关信息,充分发挥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年网站点击量达到16万人次,专栏页面访问量11.4万人次。公众可通过网站,向我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场所。我委还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送交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13年度,共向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送交文件59份(其中4份为联合发文)。
3、其它形式。通过《人口之声》、《人口信息》内刊等,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利用在线访谈、民意征集、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印发计划生育宣传品、开设电话咨询热线、电子信箱、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准确地传播政府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01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通过网上申请8件,信函申请2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201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经依法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3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2件、非政府信息3件、政府信息不存在2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原因主要是非本委的信息和咨询类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原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提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委机关干部重视公开工作的意识,形成日常工作的自觉行为。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和形式。公开内容上,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公开的切入点,凡是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列入公开内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公开程序上,严格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程序进行,公开工作程序各环节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在公开形式上,主动公开或公示的内容,除继续采取已有的公开平台外,还要努力创新公开手段,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公开。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开监督评估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的作用,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卫生计生工作服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说明的事项。
原人口计生委和原卫生厅重新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原单位进行总结、报备和发布。
(二)附表:原福建省人口计生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5 |
249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5 |
249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1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0 |
1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8 |
1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2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0 |
1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2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5 |
5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20 |
2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