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701-2018-00092
- 文号: 闽卫办疾控函〔2018〕4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8-05-08
- 标题: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印发福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8-05-10 10:36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健康福建2030年”行动规划》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规范开展全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将《福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健康福建2030年”行动规划》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规范开展全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将《福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2018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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