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818-2021-00198
  • 文号: 闽卫职健〔2021〕7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1-08-30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印发《福建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1-09-01 16:53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职控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各职业病诊断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6号令)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2021〕17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管工作,现将《福建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解读:《福建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
       图解:《福建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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