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概况信息 > 处室信息 > 人事处 > 综合管理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 2021-01-04 15:21

各设区市卫健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202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21年4月举行。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与《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0〕2号),为了做好福建考区的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可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报。考生可于2021年1月6–21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相片须按要求上传)。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考区”选择“福建”,考点选择为报名人员所在设区市,省直、中直在榕单位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考点选择为“省属”。
  按照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考生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同时,还须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
http://220.160.52.169:9010/)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二)单位审查。考生自行打印《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三)现场确认。考生携带上述两表及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省属现场确认地点设在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大院3号楼附属楼),现场确认时间为:1月20、21日。各设区市报名点的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考生可向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咨询详情。
  (四)资格审核。福建考区和各考点要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考点资格审核工作在2月23日前完成,考区资格复核时间在2月26日前完成。
  (五)网上缴费。经过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21wecan.com)报名页面,通过“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月27日–3月12日。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2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福建考区的考试定于4月24、25日进行。考试科目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均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4轮依次进行(附件1),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自4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三)成绩合格证明下载。考试成绩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四、考务组织
  各设区市卫健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报名和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要按照国家及福建考区的考务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考试的报名宣传及考务组织工作。建立健全各考点的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强沟通协调,严肃考风考纪,积极争取协调当地公安、电力和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做好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文件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附件:1.202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福建考区考试时间安排
     2.202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福建考区考务工作安排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