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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发文要求——学习三明坚持人民至上改革精神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时间 : 2021-10-19 08:58

  健康报讯(首席记者 叶龙杰)近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学习三明坚持人民至上、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推动由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意见》要求,2022年6月底前,各省份要印发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相关文件,科学设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启动条件、触发标准及约束条件,稳定调价预期。各地要依法依规改革优化政府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规则,及时调整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目录,允许价格主管部门采取简明易行的方式调查成本和听取意见;强化公立医院价格监测评估,加快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的监测体系,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提供依据。

  《意见》指出,用足用好编制资源,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各地探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借鉴三明做法,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办法,以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为基数计算医院薪酬总量,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

  《意见》明确,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力争2022年年底前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300个;“十四五”期末,每个省份国家和省级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要超过500个。鼓励以省为单位或建立省际联盟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以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耗材实施集中带量采购,每年至少开展或参加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各1次。鼓励地方加入“三明采购联盟”。

  《意见》提出,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相关经费打包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

 

(《健康报》10月1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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