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境卫生条件的明显改善,现在人们越来越注意个人卫生,防护意识明显增强,“红眼病”的患病人数已经明显降低,但仍然应做好“红眼病”预防。对于“红眼病”,民间一直流传着“看一眼,就会传染‘红眼病’”的说法,果真如此吗?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一、什么是“红眼病”?
“红眼病”是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俗称,是一种急性传染病,通常表现为眼睛红肿、瘙痒、流泪、分泌物增多等症状,主要由肠道病毒D70型、柯萨奇病毒A24变体和腺病毒引起,夏秋季多发,全人群均可感染,具有传染性强、传播快、起病急等特点。发病开始时多为单眼,很快传染到另一只眼,约60%患者为双眼先后发病。“红眼病”多为自限性疾病,病程1~3周,预后良好,偶有神经系统并发症。
二、“红眼病”是怎么传播的?
“红眼病”患者是最主要的传染源,接触患者眼部分泌物及被污染的手、物品或水等可发病。“红眼病”最主要的传播方式是接触传播,不会通过呼吸道和空气传播。但由于其极易在人群之间传播,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容易“中招”而造成“看一眼就感染”的错觉。
“红眼病”的传播方式包括:
1.直接接触传播
直接接触传播是红眼病最常见的传播方式。当与“红眼病”患者直接接触,如握手、拥抱等。若患者的手部或眼部有分泌物,其中的病毒可附着在接触者手上,如不及时科学有效洗手则可通过揉眼睛等动作而感染。
2.间接接触传播
“红眼病”患者通过触碰将手中的病毒附着在物体表面。短时间内当其他健康人触碰这些受污染的物品,再用手触摸自己的眼睛时,就有可能被感染。例如,公共场所的门把手、桌面、电梯按钮等都可能是传播病毒的“媒介”。
3.经水传播
某些情况下,“红眼病”也可以通过受污染的水传播。例如,游泳池的水如果消毒不当,游泳者容易感染病毒而得红眼病。因此,游泳时应该选择经过科学消毒处理的泳池,避免在水质不明的地方游泳。
平时尽量避免与他人共享个人物品,不要去未经科学消毒的公共泳池游泳,尤其是在流行季节,通过减少接触机会能够有效降低感染“红眼病”的风险。
三、“红眼病”的高危人群有哪些?
虽然任何人都可能感染“红眼病”,但以下人群的感染风险更高:
1.儿童
由于儿童在学校或幼儿园中与他人密切接触,红眼病的传播非常快。
2.免疫力低下人群
一些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免疫系统功能较差的人群,受感染的风险更高。
还有频繁佩戴隐形眼镜的人群使用不当或不注意卫生可能导致“红眼病”。
四、得了“红眼病”如何避免传给其他人?
1.勤洗手
手是传播“红眼病”的重要媒介。平时应经常用肥皂或洗手液在流动的水下洗手至少20秒。尤其在点眼药水(膏)之前别忘了先洗手,以免经手接触引起继发感染;点完眼药水(膏)后有可能手指会接触到泪水或眼周围分泌物,最好能再洗一遍手。未洗手前尽量减少接触他人或物品。
2.保持眼部清洁
眼是“红眼病”的感染部位,应避免用手触摸或揉搓眼睛。可用干净的湿毛巾或干净的棉球清洗眼睛周围的分泌物,从内向外擦拭,直到分泌物被清除为止。
3.不要共用个人物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经常清洗枕套、床单、毛巾等个人用品;不要共用个人物品,如枕头、毛巾、眼药水、化妆品、化妆刷、隐形眼镜、隐形眼镜盒或隐形眼镜等。不要前往卫生情况不达标的公共游泳池等场所戏水。
五、公众如何预防“红眼病”?
1.注意个人卫生
经常洗手,避免用手揉眼睛,特别是当有可能接触到“红眼病”患者时更要注意。
2.避免共用物品
不用感染者使用过的个人物品,例如毛巾、枕头、眼镜等。
3.避免接触感染源
尽量避免接触那些已经感染“红眼病”的人及其分泌物。
4.避免过度疲劳
减少持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避免眼睛过度疲劳。
5.及时就医
如果出现眼睛红肿、疼痛、分泌物增多等症状,怀疑患有“红眼病”,应及时就医并遵医嘱治疗,避免传播给他人。
(来源:中国疾控中心)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网站标识码:3500000039闽ICP备19026269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138号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邮编:350003总访问量:
主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