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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健康扶贫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07-06 16:54

 

各设区市卫健委、民政局、扶贫办、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农业农村局: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查摆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闽纪办〔2020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前期开展健康扶贫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大病救治“户户清”等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实现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的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措施,为全面脱贫攻坚筑牢“健康防线”。

整治内容

各级相关部门要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卫健部门要抓好“五个落实”:一是落实各级定点卫生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政策;二是落实健康扶贫大病救治到人、措施精准到病;三是落实贫困村卫生所建设达标和正常运行;四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到位;五是落实协助医保部门年内实现贫困村医保“村村通”或“就近通”民政部门落实好低保、特困对象信息及时报送并对负担依然较重的大病、重病患者加大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扶贫部门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及时报送。医保部门要对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落实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随时受理和及时办理一次性定额救助及重特大疾病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三道补助,做到“一个不漏、一分不少”,按期实现贫困村医保“村村通”或“就近通”等方面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综合推进。各地开展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问题整治工作要和前期开展的大病救治“户户清”行动、“健康扶贫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任务排查”等工作相结合,同步综合推进。坚持目标要求为导向,实行整治内容台账管理,倒排工期,盯紧盯牢,自觉以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层层压实责任,集中整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协作配合。全省各级卫健、民政、扶贫、医保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健全1+X”监督机制的意见》和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的精神,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卫健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健康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牵头单位的责任。各级卫健、民政、扶贫、医保部门要加强沟通,既要立足各自职责,认真进行整治,又要统筹指导各地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巩固整治成效。各级卫健部门加强与相关单位工作会商,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线索双向移送制度,推动解决具体问题。认真总结归纳整治行动的进展、成果、问题,针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从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省卫生健康委将通过主任信箱和专门举报电话(主任信箱网址http://wjw.fujian.gov.cn/gzcy/zrxx,举报电话:0591-87831986),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实行问题线索季报制度,每季度由省卫健委汇总后报送省纪委监委。

四、时间安排

本次联合整治工作为期6个月,从2020年6月至11月,总体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调研督促、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完成)省卫健委会同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医保局联合下发整治方案,各相关市、县(区)卫健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统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各设区市卫健委于6月10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上报省卫健委扶贫办。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31日前完成)各级卫健部门牵头,各级相关单位要结合大病救治“户户清”行动及“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任务排查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本系统开展本地区内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调研督促(10月31日前完成)级相关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对本部门所属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对有群众反映情况的地区要进行重点抽查。省卫健委将适时联合省医保局、省扶贫办、省民政厅对相关市县开展现场调研督促。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卫健委扶贫办。省卫健委将本次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送省纪委监委。

联系人:省卫健委扶贫办邓博恺,联系电话:0591-87831986,邮箱:fjswjwfp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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