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 (记者 方炜杭) 日前,三明出台《关于完善三明市精准扶贫医疗补助政策的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每人每年自付300元封顶,以缓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这是三明医保的又一福利新政。
据悉,补助对象主要是三明市6.3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他们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补助后,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年度累计300元封顶,其余部分由精准扶贫医疗补助基金予以补助,执行时间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通知同时明确,2018年1月至6月期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医保目录内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已经超过300元的,当年度不再计算个人自付部分;个人自付部分未达到300元的,按已发生数累计计算。
(《福建日报》7月13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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