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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讯(首席记者 姚常房)今冬明春我国可能面临新冠、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多种呼吸道疾病叠加流行的局面。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新冠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通知》主要包括6条重点措施:一是切实落实口岸疫情防控。口岸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措施,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变异监测;疾控、卫生健康、海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协同开展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
二是持续开展疫情动态监测预警。各地要统筹做好新冠、流感和诺如病毒胃肠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变化;加强对网络直报、发热门诊、哨点医院、实验室检测等多源数据的分析利用。
三是加强重点机构重点人群防控。加强养老、托幼、学校、社会福利等机构以及空间密闭场所防控;强化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儿童等重点人群新冠、流感、肺炎球菌疫苗接种,加强65岁以上老年人等脆弱人群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和管理。
四是加强医疗救治应对准备。各地需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加强相关救治药品的生产供应保障;动态监测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物资供应情况,加强儿童用药适宜剂型保障。
五是持续强化科普宣教。
六是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地应强化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适度有序的防控力度和节奏,保持各级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转,做好平急转换准备,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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