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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增3例确诊病例,福州最新通告来了!

来源:福州卫生健康 发布时间 : 2022-08-12 10:56

    福州昨日疫情

  一、境外输入疫情

  8月10日0-24时,我市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

  截至8月10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63例,治愈出院143例,在院治疗20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3例;现无境外输入疑似病例。

  二、本地疫情 

  8月10日0-24时,我市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我市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无本土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三、密切接触者

  截至目前累计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1586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5745人,其余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闻多看点

  福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

  一、境外输入疫情

  8月10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例(厦门市11例)。

  当日无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8月10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713例,目前住院111例,无死亡病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隔离医学观察34例。

  二、本地疫情

  8月10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厦门市3例,莆田市1例)。

  当日无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1例。

  全省本土确诊病例目前住院25例,无死亡病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例。

  三、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160828人,尚有3868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厦门新增3例确诊病例

  均为集中隔离的密接人员

  8月11日0时至12时,厦门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系集中隔离点发现,均为病例2的密接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基本情况如下:

  病例11-13,作为密接人员第一时间转运至集中隔离点,9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0日陆续被检出阳性,均于1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注意!

  入(返)榕要求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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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最新通告

  截至8月11日7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疫情高风险区462个,中风险区701个,低风险区109个,涉23省61市115县(详见附件2)。高、中、低风险区实时信息以国务院客户端(查询方法见附图)、各地区官方公告为准。

  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对从风险区域入(返)榕的人员按规定采取健康管理措施:高风险区入(返)榕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中风险区入(返)榕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不符合条件的转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入(返)榕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实施三天两检并做好健康监测。措施实施时间均以离开风险区域起算,已经超过7天的,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健康管理,具体健康管理追溯起始时间详见附件1。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入(返)榕的人员:自8月5日(含)起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实施三天两检并做好健康监测。

  三、近期我市市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风险区域(见附件1)。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风险区域入(返)榕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返)榕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特别是3至11岁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配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18岁以上市民第二针疫苗接种已满六个月的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1.风险区域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追溯起始时间

  一览表

  2.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区名单【第754期】

  (附图:国务院客户端高中低风险区查询二维码)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11日

  附表

  附件1:

  风险区域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追溯起始时间一览表

  

  附件2:

  附图:

  国务院客户端全国高中风险区查询二维码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区名单

  【第754期】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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