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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16号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8月10日起,在我市思明区、海沧区新增中风险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风险区
思明区中海国贸上城营销中心(蔡岭路与洪莲路交界处)
思明区湖光路207号郑远元修脚房(湖光路店)
海沧区嵩屿街道石塘村第20网格
二、低风险区
思明区辖内除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海沧区辖内除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厦门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0日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
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健委
各设区市卫健委
直属单位
其他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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