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4-00125
- 文号: 闽卫督函〔2024〕15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6-18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207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207号提案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答复类别:B类
郑作俐委员:
《关于将“普惠型陪诊”列入我省重大民生工程的提案》(202422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和家庭小型化,“一人住院,全家受累”“陪护难”等社会问题逐渐凸显,亟需社会化的服务供给。为缓解“陪护难”等社会问题,2022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卫健委联合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印发《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省市确定首批17家试点医院107个试点病房。各地各试点医院积极探索建立相关服务规范、运行和保障机制,以期更好满足患者全面、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轻患者家属住院陪护负担。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试点病区患者陪护费用日均负担由原来200-300元降至80-100元,患者家属陪护率明显下降,出院患者满意度持续提升。2023年,我省提升群众医改获得感的“无陪护”试点等举措,得到了国家及兄弟省份的肯定。
虽然我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吸纳您的意见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要求试点医疗机构配备专门陪检团队,为住院病人提供陪检服务。积极鼓励并引导护理等医学相关专业学生进入陪诊岗位就业,不断提高医疗机构陪检团队的专业化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二是积极配合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陪诊服务的行业准则、规范,明确职责范围、就业要求,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推动我省陪诊服务的规范化、便民化。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张洪惠
联系电话:0591-8780816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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