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4-00116
- 文号: 闽卫督函〔2024〕15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6-12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029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029号提案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答复类别:B类
吴锡阶委员:
《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建省无陪护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202420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无陪护服务可持续经费保障机制
2022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卫健委联合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印发《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按照财政、医保、患者各负担一点原则,探索建立无陪护服务可持续经费保障机制。医保部门负责制定“无陪护”病房相关价格政策。2023年、2024年分别下发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政策试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门加大对医院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的财政投入。2022年省级财政先行安排600万元对开展“无陪护”试点的4家省属医院设施设备改造、提升予以补助。2023年、2024年也分别安排了专项经费支持省属试点医院“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的开展。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改革完善财政投入、服务收费等政策,科学合理测算“无陪护”病房服务成本,动态调整服务收费标准,建立完善与护理服务相关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将“无陪护”相关费用中医保基金不予报销的部分,探索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的保障范围,进一步减轻患者的自付负担。
二、关于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无陪护服务体系
为扎实推进“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省卫健委组织专家制定了《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服务内涵及主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以及服务流程。厦门市心血管病医院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构建“六化”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实施“无陪护+”管理模式,做到“全时照护、随时响应、精细护理、人文服务”,由厦门市心血管病医院牵头起草的《无陪护服务规范》已申请地方标准,届时将打造无陪护“福建省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推进无陪护建设提供借鉴参考。
三、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队伍职业化、规范化建设
建立一支数量充足、训练有素、管理规范的医疗护理员队伍,是“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2021年起,省卫健委、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开展全省医疗护理员的规范化培训工作。省、市两级分别设立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委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医学院校开展医疗护理员的规范化培训工作,并逐步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支持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所有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参加规范化职业技能培训,并积极引导拟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参训,尤其是鼓励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参训。2021—2023年,全省共有5331名医疗护理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省卫健委、人社厅、财政厅将继续联合开展全省医疗护理员的规范化培训工作。同时要求各培训中心积极备案成为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为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评价工作奠定基础,引导取得《福建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参加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促进我省医疗护理员队伍的职业化。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张洪惠
联系电话:0591-8780816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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