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3-00140
- 文号: 闽卫督函〔2023〕15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7-04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012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012号提案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答复类别:A类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关于支持提升公立医院对疫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建设的建议》(20232012号)由我单位会同省住建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公立医院传染病防治建设作为加快公共卫生高质量发展、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为维护我省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医防融合
省卫健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要讲话精神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在我省“十四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建立医防协同和城乡联动机制等方面的目标要求,强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将公共卫生相关内容列入年度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促进医防深度融合等。在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细化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完善网格化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二、进一步提升防治能力
(一)推进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亿元,在省立医院金山院区二期、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西院二期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传染病床位,承担危重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计划2023年底建成,可新增感染性疾病床位300张。
(二)提升县区公立医院防控能力。依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县级医院薄弱专科建设项目,向三明、龙岩、南平、宁德4个设区市的17个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投入3400万元,用于薄弱专科建设,着重完善项目县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设备配备和提升感(传)染科诊疗能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对59个县(市、区)公立医疗机构投入6220万元,开展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医防结合能力建设;对45个县(市、区)级公立中医院投入3720万元,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在项目县中医院规范设置感(传)染科。
(三)加强平战结合病区设置改造。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加强县(市、区)级公立医疗机构感(传)染科建设,规范设置足量的负压隔离病房、负压重症监护病房、负压手术室、负压产房以及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根据县(市)依托一所综合性县级医院建设独立的传染病区、床位一般应≥40张、其中负压床位≥50%、重症病房比例≥2%的要求,为改善全省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感(传)染科病区基础设施、设备和基本条件,2020年以来,我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亿元用于53个县医院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6.8万平方米。目前已竣工41个项目,新增发热门诊建筑面积约1.38万平方米,新增床位约5400张(其中ICU床位约284张)、负压病房约402间。
2023年1月,印发《福建省重症救治能力再提升建设方案》,明确省、市、县(区)二级及三级公立医院可转换ICU床位改造建设标准及改造床位数要求,由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95亿元用于重症救治能力再提升建设。截至2023年3月,全省重症救治床位数达1.1万张。
(四)保障公立医院传染病防治人员工资待遇。2021年,我省出台《福建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优化薪酬分配办法,统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岗位人员薪酬分配关系,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机制。根据上述政策,公立医院可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向承担传染病防控任务的医务人员进行倾斜。
三、及时指导做好建设工作
近年来,省住建厅立足部门职责,指导各地做好医疗建筑项目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以及《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方舱医院设计导则》《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项目建设品质。二是结合我省实际完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2020年积极应对新冠疫情,为适应呼吸道传染病医院建设发展需求,编制出台《福建省应急呼吸传染病医院建设技术标准》(DBJT13-327-2020),规范呼吸传染病医院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满足功能配置合理、建筑布局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救治的医疗工艺流程,鼓励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技术,提高建设速度和建筑质量,确保快速建成和安全运行。2021年,省住建厅会同应急、公安、卫健等部门组织编制《福建省应急建筑安全技术标准》(DBJ/T13-357-2021),明确包括公共卫生事件临时集中隔离场所等应急建筑的规划设计、应急改造、运维管理等安全标准,提高涉疫场所安全保障水平,要求应急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应坚持“统筹规划、均衡布局、安全可靠、平灾结合、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应急平灾转换设计,制定建设时序及应急启用转换方案。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推动医防融合,进一步完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不断总结疫情常态化防控经验,指导各公立医院完善平战结合应急处置预案。同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会同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指导各地按照国家卫健委组织编制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平疫结合”可转换病区建筑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做好公立医院、传染病医院等医疗建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我省公立医院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能力。
请继续关心和支持卫生健康工作!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邓博恺
联系电话:0591-87848949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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