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3-00137
- 文号: 闽卫督函〔2023〕14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6-30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103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103号提案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答复类别:A类
台盟福建省委员会:
《关于促进我省乡村卫生服务中心发展的建议》(20232103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基层为重点,通过强体系、建机制、引人才、增待遇、抓培训、提能力等措施,不断充实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落实保障待遇,筑牢农村医疗卫生网底。
一、关于“加大乡村医生人才培养和吸引力度”
一是用好政策充实边远山区、海岛乡村医生。目前,根据《福建省关于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暂行规定》,各地积极引导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但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系统化教育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充实到边远山区、海岛的村卫生室执业,分类落实保障待遇,综合施策切实缓解山区海岛引人难、留人难困境。2023年,我省还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二是完善“乡聘村用”机制。贯彻实施《关于充实基层卫生力量稳定医护人员队伍九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福建省2021—2023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落实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机制,全省2530名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管理,按有关规定落实“五险一金”等待遇,享受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选聘到乡镇卫生院。
三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聘一批”“定向培养一批”“培训提升一批”,补充基层医学人才。截至2022年,累计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大专以上医学毕业生1025名,对招聘的本、专科临床医学类等专业毕业生分别给予每年1.4万和0.9万元的生活补助,定向培养高职高专医学人才867人,进一步充实基层全科医生队伍。为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在岗乡村医生提供理论和临床实践技能专项培训,2022年线上培训2023人,线下技能培训6批次1740人,推动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四是落实乡村医生补助待遇。目前,我省通过多渠道政策保障乡村医生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乡村医生承担的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给予补助;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改革的行政村卫生所,按每个农业户籍人口6-1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对纳入医保定点的村卫生所按5-10元/次标准支付一般诊疗费;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岗位津贴制度。福州市等地区还由市级财政对边远乡镇及少数民族村乡村医生额外增加岗位津贴。同时,通过补助乡村医生参加较高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老年乡村医生退岗养老补助的形式,实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全覆盖。乡村医生队伍整体保障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二、关于“对定向培养乡村医生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2021-2023年,按照现行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政策,支持为全省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村所培养高职高专医学人才。定向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在学期间,按照高职高专院校对应专业当年度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及每人每年6000元生活费补助标准(共约每人每年1.4万元)予以补助。同时,支持各地深入医学类高职高专院校,面向在校统招生开展定向培养政策宣介,按照自愿原则,由各地与在校统招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参照“定向培养一批”政策,按学制补齐统招生在校培养费用。协调各地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地方医学人才需求数量,动态调整各层次医学生招生规模,重点向临床医学类及定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招生计划倾斜。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疾控处置能力”
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短板、争达标”,同时加快发热诊室(或发热门诊)建设,2021—2025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80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建设,对前一年度进行创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验收考核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每所补助30万元;达到推荐标准的,每所补助100万元。2022年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为保障群众快速、就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发热诊室,为村卫生室免费配备指夹式血氧仪34078台、为乡镇卫生院免费配备制氧机885台。同时通过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统筹调配方式,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解热类药物、止咳类药物、抗原检测试剂储备量保持在两周以上,有序满足农村地区医疗物资供应需求。
四、关于“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22年7月,省卫健委、财政厅、人社厅、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围绕“扩面、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从扩大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健全保障措施等4个方面提出21项措施,调动家庭医生和居民签约积极性,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省组建9951个家庭医生团队,2.5万余名家庭医生、3600余名县级医院医生参与签约服务,常住人口签约率45.37%,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9.66%。推动家庭病床服务试点扩面,协调省医保局提高家庭病床巡诊费、家庭病床服务包收费标准,家庭病床服务试点进一步扩面,全省已有36个县(市、区)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228家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3192名医务人员参与家庭病床服务,有效减轻建床对象家庭交通、陪护等就医负担。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吸纳贵单位的建议,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我省实施方案,不断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和签约服务质量,为广大农村群众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请继续关心和支持卫生健康工作!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叶晶晶
联系电话:0591—8781656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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