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3-00135
- 文号: 闽卫督函〔2023〕14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6-30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135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135号提案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答复类别:A类
林斌委员:
《关于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建议》(20232135号)由我单位会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全省重症救治能力
(一)加大重症救治床位建设。开展全省市、县(区)公立医院综合ICU床位建设,并纳入2023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投资10.2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615亿元。为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感染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再建设一批可转换ICU床位,同步配齐呼吸机等相关设备,确保能够在24小时内转化为重症监护单元;共投资8.1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9484亿元,确保省、市三级综合医院可转化ICU床位达到开放床位10%,三级中医院达到5%,县级综合医院达到5%的目标。截至2023年3月,全省已经改造建成重症救治床位数达1.1万张。
(二)开展卫生健康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扩充优质医疗资源。加快推进省立医院急危重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等6个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216.6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24.8亿元。2023年计划完成43.4亿元。加快实施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在省立医院金山院区二期、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西院二期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传染病床位,承担危重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计划2023年底建成,可新增感染性疾病床位300张。
二、关注老年人就医问题
(一)加强老年医护人才培养。依托省立医院等5家医院作为培训基地举办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班,为我省老年医学科发展培养骨干力量。委托省、市护理学会按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分期分批对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医养结合机构中正在或准备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开展培训。
(二)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积极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推动医疗机构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完善医疗机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好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遇到的就医困难,为老年人就医搭建“智慧桥梁”。
(三)普及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2022年,面向老年人深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开展“健康八闽行”“健康社区行”“健康知识进万家”等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科普活动。近年来省卫健委组建由150名医学专家组成的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深入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重点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宣传讲座,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生活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三、积极拓宽医学生就业渠道
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等部门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挖掘一切有利因素,稳存量、拓增量,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及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有生力量,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就业教育。省教育厅指导医学类高校将就业教育和就业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帮助医学类毕业生找准定位,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通过开展一对一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服务,对有意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学生进行专项辅导、重点培养。加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定向生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定向生回生源地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比例。
(二)加大岗位推送。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充分挖掘校内资源和校友、医疗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组织引导毕业生及时关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招录招考,动员相关毕业生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医疗行业企业招聘活动。
(三)强化人才培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推动医学教育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构建“全职业周期”定向培养模式,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开展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试点,开设“3+3”临床医学、“3+2”医学检验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2023年5月,省教育厅组织医学类高校举办“医学生就业创业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系列活动,特别是大力宣传医疗卫生行业领域相关优惠招聘政策,加大政策推送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向医学生推送就业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
省卫健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近年来坚持多措施并举优化我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出台《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和支持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高700万元补助。出台我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支持卫生健康中青年人才开展科研创新研究,选送卫生健康中青年人才赴外研修,引进一批卫生健康领军团队或客座专家。二是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建立健全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是强化职称评审导向作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医改办联合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差别化的职称评审办法,使职称评审标准更接地气,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分层分类,真正实现“干什么评什么”。
五、强化护士人才队伍建设
省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根据深化医改和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整体需求,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护士队伍数量,特别是从事老年护理、社区护理等岗位的护士数量,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护理人员数量。指导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等增加一线护士数量,科学合理配置护士人力,满足临床工作需求。将医疗机构床护比指标纳入医院评价及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保证临床一线护理岗位的护士数量,兼顾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紧急需求的人力储备。二是提升护士培养培训质量。加强临床护士“三基三严”培训。提高基础护理和责任制整体护理能力,增加多学科、交叉学科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护士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重症护士队伍培训。省卫健委于2023年3月组织省级护理专家制作培训课件,在3月至4月开展全省九市一区重症救治培训及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代练,为市县两级医院至少培训重症护士6000名,推动在省内建立一支常备的重症护理队伍。四是保障护理人员福利待遇。在保证人力配置、提升薪酬待遇等方面加大落实力度,稳定和发展好护士队伍,提高护士福利待遇,防控和减少护理职业健康危险因素等,基本实现“同工同酬、绩效工资”的分配制度,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等向临床一线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稳定护士队伍,提高护理质量,确保病人的安全。
六、形成绿色生态产业形态
(一)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一是强化示范带动。近年来,省林业局联合省卫健委及省民政厅、省总工会、省医保局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意见》,印发评定办法与标准,启动森林康养目的地评定工作,共评定113个森林康养目的地,其中森林养生城市9个、森林康养小镇24个、森林康养基地80个,全省森林康养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森林康养产业稳步发展。二是强化宣传推介。征集并发布福建森林康养品牌Logo,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和微信、自媒体等现代媒介,介绍森林康养理念、政策和产品,普及森林康养知识,积极营造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的社会氛围,持续增强公众对森林康养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同感。三是强化人才培养。通过与中国林学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技术单位合作开展森林康养知识培训,2020年以来全省参训人员超过2000人次;推动福建农林大学等省内林业院校探索开设森林康养专业、森林康养课程,培训一批森林康养师、森林讲解员等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四是强化标准建设。研究制订的《两岸森林康养标准共通试点工作方案》列入首批我省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成为福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行业标准共通”重要指示的亮点。编制《森林康养目的分类指南》标准初稿,并获得2022年福建省地方标准立项,森林康养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二)积极推进“百园千道”建设。筹集资金推动《百园千道》生态产品共享工程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森林公园改造提升107个,森林步道建设1188公里。启动戴云山、鹫峰山及博平岭等3条省级森林步道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印发《福建森林步道建设指导手册》,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全省森林步道慢性系统建设。森林公园和森林步道成为人们走进森林、共享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载体,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户外游憩需求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七、传承中医药国粹
一是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2023年2月省卫健委修订并印发《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鼓励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学历教育、跟师学习或自学等方式提升知识与能力”“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执业时间满五年、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中医(专长)医师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省卫健委联合省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福建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施行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使用途径,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等措施,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力争于2025年实现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大对中医药研发经费及补助。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福建中医药大学教育经费支持福建省中医药人才培养、安排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中医药等领域科技研发活动开展。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一是根据国家卫健委相关文件并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我省重症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文件,推动各地医疗机构重症学科发展,加快推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继续优化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体系,聚焦老年人就医的多层次需求,进一步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三是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强化医学类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分类指导,让更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年青人投身到一线医疗事业。四是加强与省人社厅等部门沟通,指导市、县部门加强我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加强宣传,增强护士职业荣誉感,在营造尊重、关心、理解、支持护士的浓厚氛围,指导医疗单位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护理岗位业务骨干以及作出突出成绩的护理人员倾斜,解决“护士荒”问题。五是会同省林业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森林康养产业成为大众参与、绿色健康的朝阳产业。六是落实落细《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大对中医药研发经费及补助,继续推动中医药文化普及和发展,培养民众健康生活习惯。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邓博恺
联系电话:0591-87848949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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