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3-00129
- 文号: 闽卫督函〔2023〕13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6-25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033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033号提案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答复类别:A类
吴剑芳委员:
《关于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202320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关于充实基层卫生力量稳定医护人员队伍九条措施》《福建省2021-2023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全面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改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稳定强化乡村医生队伍,筑牢农村医疗卫生网底。
一、加强村级医疗卫生网底建设
2021年,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村级医疗卫生巡诊派驻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推进行政村服务人口在800人以上、业务用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并列入“乡村振兴成效”绩效指标。2022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省卫健委出台《福建省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将公立村卫生室纳入农村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产权归集体所有,配备必要设施设备。
二、落实乡村医生补助待遇
通过多渠道政策保障乡村医生收入: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乡村医生承担的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给予补助。二是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改革的行政村卫生所,按每个农业户籍人口6-1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三是对纳入医保定点的村卫生所按5-10元/次标准支付一般诊疗费。四是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岗位津贴制度。福州市等地区还由市级财政对边远乡镇及少数民族村乡村医生额外增加岗位津贴。
同时,各地采取“分类保障”的方式,开展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一是组织乡村医生参加较高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财政对参保乡村医生缴费给予一定补助。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二是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余人员可以参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自愿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续保)。三是对已达退休年龄且不具备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按月发放老年乡村医生退岗养老补生活补助。
三、拓宽乡村医生补充渠道
一是完善“乡聘村用”机制。贯彻实施《关于充实基层卫生力量稳定医护人员队伍九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福建省2021—2023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落实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机制,全省2530名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管理。二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聘一批”“定向培养一批”“培训提升一批”,补充基层医学人才。截至2022年,已累计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大专以上医学毕业生1025名,定向培养高职高专医学人才867人;为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在岗乡村医生提供理论和临床实践技能专项培训,2022年线上培训2023人,线下技能培训6批次1740人,推动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三是鼓励执业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结合千名医生下基层,促进医护人员县域内多机构执业,重点引导县级医院高年资医生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坐诊。2022、2023年省委、省政府都将抽调1000名中高级职称医师下基层服务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卫健委制定并组织实施“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启动“移动医院”巡诊项目,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开展服务。
四、持续开展乡村医生培训教育
一是以基本公共卫生、全科医疗、急症急救、用药安全、中医适宜技术等为重点,采用理论授课、技能培训和临床跟班学习结合方式进行,培训由指定乡村医生培训点(县级医院或县卫生学校等)承担,每年完成2万余名乡村医生轮训,截至2022年全省累计培训乡村医生近50万人次。二是组织实施中央对地方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乡村医生到有教学资质的医院或培训基地学习实践,每人每年累计线下培训30天左右。2018年以来累计培训乡村医生4656名,以点带面打造一支立足基层、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乡村医生队伍,增强村级医疗服务能力。
五、推进信息化助力医疗资源下沉
制定印发《福建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积极推动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手术示范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网络建设;持续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六大中心”平台建设,助推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2022年,县域远程医疗已覆盖全省93.4%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六、强化对村卫生室监管指导
目前,乡镇卫生院通过定期下乡督导以及半年度、年度考核评价等形式,对下辖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补助结算挂钩。市县卫健部门也将村卫生室抽查情况列为日常督导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指标,并不断完善村卫生室监督管理制度。省卫健委将总结各地探索经验,推广好做法,进一步推动各地村卫生室规范管理。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我省实施方案,不断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层设施条件,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人员结构,为广大农村群众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叶晶晶
联系电话:0591-8781656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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