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4-00137
  • 文号: 闽卫督函〔2024〕5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7-08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05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05号建议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0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4-07-10 14:04

答复类别:B类

陆盛彪代表:
  《关于加大对自闭症儿童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0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卫健委高度重视儿童孤独症相关工作,联合省民政厅、省残联、省财政、省教育厅等多部门共同推动促进儿童孤独症的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孤独症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共同守护“来自星星的孩子”。
  一、加强早期筛查和干预
  (一)开展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筛查。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定期为0-6岁儿童开展包含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筛查在内的11次免费健康体检并实施规范的健康管理,实现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尤其是孤独症的早发现、早干预。2023年,全省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5.81%。泉州市还将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工作纳入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构建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干预康复一体化服务链条,2023年免费为辖区内40余万0-6岁儿童开展孤独症初筛和复筛服务。
  (二)推动孤独症筛查干预门诊建设。2023年,省卫健委制订并下发《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试行)》,以财政补助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2023年,已安排省级资金1300万元支持13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孤独症门诊规范化建设。2024年7月初,委领导到南安、晋江等地实地查看孤独症门诊建设情况,推进多部门合作。
  (三)加强医务人员孤独症筛查干预培训。2022年9月,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被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认定为全国“首批孤独症防治规范化建设项目拟定培训基地”。2023年,依托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对全省各级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1332家机构、1810名医务人员开展孤独症筛查、干预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部门协同和联动,切实提升我省孤独症儿童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服务能力。
  (一)持续开展孤独症筛查干预门诊建设。2024-2025年,拟再安排省级资金2500万元支持建设25个妇幼保健机构孤独症门诊,并通过项目绩效考核和专家巡点指导等方式,加强孤独症筛查干预门诊建设持续监管,确保项目落地落实。鼓励支持综合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康复医疗机构开展孤独症儿童筛查、诊疗、康复服务,到2025年实现每个设区市至少有1所市级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孤独症儿童诊断康复工作,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至少有1所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孤独症儿童诊断康复工作。
  (二)建立孤独症儿童管理信息系统。近期我委将在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启用儿童孤独症模块,并规范孤独症信息管理报送制度,督促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逐步使用儿童孤独症模块开展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以便掌握我省孤独症儿童底数,加强跟踪随访、服务,进行孤独症筛查干预门诊远程监管。
  (三)提升基层孤独症筛查干预质量。加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孤独症培训基地建设,发挥省级妇幼保健机构“龙头”作用,通过举办孤独症筛查培训班、开展“云上妇幼”远程指导、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基层孤独症防治能力。逐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复筛的服务模式,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孤独症服务水平。
  (四)做好孤独症儿童防治宣传工作。持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级相关医疗机构特别是开展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建设的妇幼保健机构举办孤独症儿童家长培训、孤独症康复公益讲座,普及孤独症康复服务知识,宣讲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关爱服务孤独症儿童,扩大对家长群体的专业支持和指导,做好孤独症家长心理建设,引导家长树立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主动接受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服务,提高孤独症儿童家庭教育康复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姚  鹏
  联系电话:0591-87852602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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