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4-00087
- 文号: 闽卫督函〔2024〕12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5-10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2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2号建议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答复类别:B类
陈通汕代表:
《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智慧化水平的建议》(第1222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发改委、医保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工作,持续推进新型医疗健康服务模式,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增强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实现区域内数据整合共享,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互联网医疗管理体系。省卫健委先后制定《福建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方案》等方案,发布《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准入、监管、审核等方面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工作,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按照互联网医疗相应标准做好审核工作,加强监管,确保互联网医疗服务依法规范。我省现有55家互联网医院完成备案并开展线上咨询、线上复诊(以慢性病、常见病为主)、线上开方等服务,部分机构还开展了药品同步配送。持续提升县域“互联网+健康服务”能力,鼓励以区域为单位开展互联网建设,如尤溪县总医院、闽清县总医院等以县域医共体模式建设了互联网医院,可直接覆盖县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底,我省互联网诊疗量累计10万多人次。
(二)强化互联网诊疗监管。2024年,省卫健委制定印发《福建省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闽卫规〔2024〕3号),要求建立福建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及系统,从医疗机构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监管、诊疗记录监管等多方面对互联网医院的网上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互联网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强调互联网诊疗监管能力建设和技能培训,合理配置监督监测和电子取证装备,建立医疗机构监管档案,定期汇总上报互联网诊疗监管信息。明确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遵守各类医疗质量控制和患者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医疗质量可控和患者安全。
(三)完善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政策。省医保局先后印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互联网+诊疗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19〕53号)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等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86号)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上门服务费等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3号)等文件,明确“互联网+诊疗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将“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合理引导参保人员通过互联网医院线上就诊。推进“互联网+护理”试点工作的发展,满足老年人等群体对上门医疗服务等居家医疗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推动互联网诊疗服务良性、可持续发展。
(四)加快互联网医疗资源全面下沉。我省依托医联体、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推进医疗资源有机整合,搭建远程医疗中心,开展向基层延伸的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手术示范教学、远程培训等远程医疗服务,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向纵深发展,加快实现医疗机构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让基层患者也能够得到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五)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我省不断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资源共享,拓展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双向转诊、电子病历、远程协同诊断功能,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以“三医一张网”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强化“三医”信息互通共享,助力破解就医防病难题。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调阅,14家省属医院均已接入省级“医学影像云”子系统,厦门、莆田、宁德市完成与省平台对接,实现跨地市、跨机构调阅。加快推进同级医疗机构、医联体内健康信息数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
二、下一步工作
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省医保局、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医疗体系建设,持续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规范发展。一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高互联网医疗服务覆盖范围,进一步跟踪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并及时跟进,制定和完善制定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健全互联网医疗价格体系,并按规定确定医保支付属性,方便群众就医。二是优化省级平台卫生健康信息系统整合,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以闽政通为统一入口,建立全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子平台,聚合省内相关互联网医疗服务应用,便于公众从“一个通道”获取诊疗服务、用药提醒、健康管理服务等信息。三是通过实施“三医一张网”,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实现“一人一档”,建立完善卫健、医保、药监信息平台,形成统一标准、覆盖全省的健康档案“一人一档”。四是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发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家庭病床、护理等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管理需求。五是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规划,做好信息化资源整合,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适应“互联网+”服务新业态可持续发展需要。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李锦阳
联系电话:0591—87850554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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