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4-00078
- 文号: 闽卫督函〔2024〕9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4-05-07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8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8号建议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答复类别:A类
范燕霞、兰琼、高海容代表:
《关于进一步落实孤独症康复救助工作的建议》(第10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卫健委高度重视儿童心理健康工作,不断加强全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网络建设,提升筛查和干预效果,推动和促进儿童孤独症的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孤独症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共同守护“来自星星的孩子”。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推动规划先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孤独症儿童筛查救助工作,努力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多举措推进孤独症儿童筛查干预服务体系建设,将孤独症儿童筛查教育纳入《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2023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联合我委、省残联等十三部门印发了《福建省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的若干措施》,从健全筛查诊治干预康复全链条服务、推进融合教育保障、构筑社会融合支持体系、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
(二)推进筛查干预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全省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定期为0-6岁儿童开展包含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筛查在内的11次免费健康体检并实施规范的健康管理,实现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早发现、早干预。2023年,全省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81%。为提升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筛查能力,省卫健委依托省妇幼保健院对全省各级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1332家机构、1810名医务人员开展培训。2023年,省级财政投入1480万元,支持13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孤独症门诊规范化建设,支持3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国家基层儿童早期发展基地试点。泉州市将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构建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干预康复一体化服务链条,免费为辖区内40余万0-6岁儿童开展孤独症初筛和复筛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立足我委职能、贯彻落实好《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福建省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的若干措施》,组织做好孤独症儿童筛查干预服务。
(一)持续提升孤独症儿童筛查干预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逐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复筛的服务模式。每年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院开展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建设,通过项目带动,突出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儿童孤独症筛查率、诊断率和干预率。鼓励支持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精神病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康复医疗机构开展孤独症儿童筛查、诊疗、康复服务。到2025年,争取每个设区市至少有1所市级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孤独症儿童诊断康复工作,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至少有1所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孤独症儿童诊断康复工作。
(二)做好孤独症儿童防治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孤独症康复公益讲座、普及孤独症健康知识,宣讲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引导家长树立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主动接受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康复服务,提高孤独症儿童家庭教育康复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姚 鹏
联系电话:0591-87852602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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