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3-00097
  • 文号: 闽卫督函〔2023〕10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5-17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44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44号建议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4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3-05-18 14:24

答复类别:A类

吴林徽代表:
  《关于请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有社区参与监管的建议》(第1344号)由我单位会同省民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社区卫生是基层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委高度重视相关工作,持续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共有75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其中晋安区48个,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位
  2020年6月,《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
  二、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2022年,省卫健委与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闽民规〔2022〕9号),要求在乡镇(街道)指导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逐步健全完善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部分地区已经吸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参与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协助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
  三、优化社区服务功能
  省民政厅对优化社区服务功能高度重视,全面推行近邻服务,完善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等“五助”服务;2022年出台《福建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打造社区家政、文化、娱乐、卫生等“15分钟生活圈”,满足居民群众更加多元、更高品质的服务需求。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实施以来,为进一步方便居民就医,截至2022年底,全省组建9535个家庭医生团队,有24613名家庭医生参与签约服务,全省重点人群签约率78.99%,常住人口签约率45.46%。以晋安区为例,该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人员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现全区共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97个,有效满足群众需求。
  四、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批事项
  根据《中央编办 卫生部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由政府部门原则上按照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对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实施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管理,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我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审批事项均按以上规定执行。以晋安区为例,该区卫健局在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阶段均已征得拟设置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居委会或乡镇(街道)同意。同时,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校验工作职责划定的复函》(卫办医管函〔2010〕14号)精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属于医疗机构准入后监管,且2021年6月1日起已从行政服务审批清单中删除,不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
  五、下一步工作
  省卫健委将与有关部门部门沟通协调,继续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强化社区健康服务功能。健全城乡社区卫生健康网格化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医疗卫生圈,支持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卫生等医疗服务工作。二是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管理职能。全面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支持帮助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改选和培训等工作,督促其履行职责,完善服务功能。三是提升基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科学规划设置社区医院,加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服务,推动形成以健康为中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伍越
  联系电话:0591-87850554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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