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3-00072
- 文号: 闽卫督函〔2023〕7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4-27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40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40号建议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答复类别:B类
郭韦苇代表:
《关于“抢救”老中医、赤脚医生“盘活”基层医护人员的建议》(第16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卫健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修订并发布了《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于2021年开展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有300人通过考核,取得了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分3期举办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人员岗前培训班,对全省首批通过考核的中医(专长)医师开展全员培训,提升医术水平,规范执业行为。认真做好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核发、执业注册变更等工作,举办全省报名考核、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110多人,提高考核管理工作质量。目前,正积极建设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管理(含报名)信息系统,预计于今年开展新一轮考核报名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继续按照《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报名、考核发证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在考核报名的同时,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老中医”“青草医生”“赤脚医生”等人员进行摸底备案,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逐步建立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对全省包含“老中医”“青草医生”“赤脚医生”等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登记备案。对年纪较大、水平较差,确实无法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人员,在组织考核、管理服务过程中引导他们停止中医诊疗行为,并建议相关部门在设立相关执业标准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提供青草药食疗方。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陈晓芩
联系电话:0591-8785975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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