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3-00055
- 文号: 闽卫督函〔2023〕5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3-04-20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7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7号建议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答复类别:B类
傅天龙代表:
《关于完善我省养老和幼儿服务的建议》(第12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既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出台一系列文件、规划,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以养老服务为基础,以医疗卫生服务为支撑,医养有机衔接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深入发展,大力发展普惠优先的多元托育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的需求。目前,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82家,医养签约(以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对数为准)2619对;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3365家,可提供实际托位136886个,其中普惠性托位33000个。
一、加大“一老一小”政策支持力度。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我省在2022年相继出台了《福建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政策文件,切实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的高质量发展,促进老龄工作各项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落地见效。自2020年起,我省连续3年将普惠托育服务建设作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了6条13款托育服务内容,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法律定位,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把千人口托位数纳入了重要指标。
二、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2022年,省卫健委联合省发改委等十一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推进居家社区医养结合设施建设,积极提供居家社区医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等方式将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健康需求。省级机关医院自主研发互联网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系统,建立智慧家庭病床服务,实现从建床、查床、护理、健康管理、撤床全流程的智慧家庭病床服务模式。福州市依托“榕医通”微信公众号和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在全市范围推广“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通过线上完成签约即可享受网络问诊、医护上门及健康管理等服务。
三、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力度,2020年、2021年分别结算下达1950万元、2600万元,建设省级普惠托育试点机构50个,建成高标准普惠托位5000个。参照省级做法,各地将普惠托位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了一批市、县级普惠托育园。2022年,省委省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安排1.5亿元,建成237家普惠性托育机构,20561个普惠性托位,省卫健委与省发改委联合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厦门市被认定为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2023年,全省将继续投入1亿元用于普惠托位建设,拟建成10000个普惠性托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托位的需求,有力促进托育服务的发展。
四、加强“一老一小”医护人才培养。老年医护方面,我省依托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第一医院等5家医院作为培训基地举办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班,为我省老年医学科发展培养骨干力量。同时,委托省、市护理学会按照《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分期分批对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医养结合机构中正在或准备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开展培训。幼儿照护方面,以《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为标准,要求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指导托育机构建立人员培训等制度,定期接受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推进医育结合工作。
五、推动养老和幼儿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和幼儿服务设施的建设,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各级政府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多种优惠支持政策,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同时,积极引导部分医疗资源相对富余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开展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服务等,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不断增加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的床位数量。幼儿服务设施建设方面,近年来,在教育厅的积极推动下,各地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入园的基础上,依托示范性幼儿园、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园和民办园,积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开展托育实践探索。2021年,全省各地幼儿园共举办托班509个、招收婴幼儿9080人,有效缓解托位不足矛盾。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按照全方位推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要求,优化养老托育服务的有效供给体系,聚焦“一老一小”的多层次需求,进一步发展普惠托育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医养有机衔接,深化医育结合,扎实推进养老托育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林 宁
联系电话:0591-8727267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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