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3-0900-2022-00051
  • 文号: 闽卫督函〔2022〕7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22-04-15
  • 标题: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94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94号建议的答复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9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2-04-18 15:23

答复类别:B类

赖鹏斌代表、林丽琴代表:
  《关于提升县级医院医疗能力的建议》(第15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福建省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省设立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支持全省69个县(市、区)医院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急诊医学科等五大临床核心专科和精神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血液透析科等五大临床薄弱学科建设。支持69个设有公立医院的县(市、区)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域消毒供应、心电诊断、影像诊断、临床检验、病理检查、远程会诊“六大中心”,辐射服务县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020年,福建省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符合率、科室设置率均排名全国第8位。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积极成果,继续推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县域医共体能力建设。2021年8月,为推动构建县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省卫健委会同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十四五”期间,在全省59个有县域医共体任务的县域综合医院,按照福建省县级综合医院呼吸专科、胸痛、卒中、创伤四个中心的建设标准,在医院现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对标分年度组织建设,开展设备采购、设施改造、人才培养、流程再造等。县域综合医院建成四大中心后,将极大提升各县域医院的急重症救治能力。
  二、加强专科能力建设。省卫健委已制定下发《福建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在地市和县域层面,以市属医院和县级医院为基础,围绕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普外科、呼吸科、产科、麻醉科、重症、骨外科、儿科、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感染性疾病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推广内镜介入等微创手术和MDT、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不断提升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形成覆盖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专科服务体系。另外,2020年省卫健委在全省遴选69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和26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从专科基础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医疗服务能力与效率、医疗质量管理、教学科研、基层辐射带动等方面开展为期5年的专科项目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儿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等紧缺专业和骨干人才培养培训,构建人才梯队。
  三、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省卫健委联合省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方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满足县域居民看病需求的落脚点,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丰富对口帮扶形式,做到扶上马再送一程。通过三级医院采取组团式“院包院”或“院包科”帮扶、托管、领办、医联体等多种方式,促进双方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的双向交流,建强一批临床专科、带出一批骨干人才、填补一批技术空白、完善一批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差距,努力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的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积极实施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推动县医院综合能力持续提升,不断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蔡石鹰
  联系电话:0591–87836614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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